低压配电箱的选用方法(一)
仪器信息网 · 2009-08-02 21:40 · 29340 次点击
一、低压配电箱的概述
低压配电箱是电力系统中最低一级控制和保护设施,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最基础的一个环节。它与工人接触的机会很大,但由于其数量多、分布广,且多属低值品,往往被设备动力部门所忽视,从而使许多低压配电箱处于失控状态,导致了不安全因素的产生,增加了人身触电和电气火灾的危险性。因此,对低压配电箱的安全选择与使用必须引起我们重视。
二、低压配电箱保护型式的选用
低压配电箱保护型式应当根据所在工作场所的条件来选用。
(一)在相对湿度不超过75%,且无粉尘、无腐蚀性气体或蒸气、无易燃易爆物质的危险性较小场所,其低压配电箱可选用开启式的。
(二)在相对湿度接近100%的特别潮湿场所和有腐蚀性气体或蒸气的场所应选用保护型的。
(三)能产生大量粉尘的多尘场所,应选用防尘型配电箱。
(四)在有可燃液体和悬浮状、堆积状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的H-1级、H-2级火灾危险场所,应选用防尘型的;在有固体可燃物质的H-3级火灾危险场所,可选保护型的。
(五)在爆炸危险场所的选用。
1、在有气体或蒸气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1)在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Q-1级场所应选用隔爆型、防爆通风、充气型的低压配电箱。
(2)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而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Q-2级场所,可选用任意一种防爆型。
(3)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而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但可能性较小的Q-3级场所,可选用密封型的。
2、在有粉尘或纤维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1)在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G-1级场所,可选用任意一级隔爆型、防爆通风型、充气型的。
(2)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而在不正常情况下才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G-2级场所,可选用防尘型的。
三、低压配电箱保护装置及安装的基本安全要求
低压配电箱除合理选用保护型式外,各电器元件及安装还必须符合《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有关的安全规定。
(一)所选用电器元件的工作电压、电流、频率、等级必须符合其工作要求,安装布线要整齐,连接要可靠。
(二)配电箱内的每路分支线或保护需要选择性的地方,一般均应设保护电器。当选用熔断器或自动开关作保护电器时,熔断器的熔体额定电流或自动开关过电流脱扣的速定电流,应尽量接近但不小于被保护线路的负荷计算电流,同时应保证在出现正常的短时过负荷时(如电动机启动等),保护装置不致被保护线路断开。
1、选用熔断器保护配电线路时,熔断应装设在不接地(零)各相各极上。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时,熔体或导体的截面选择应符合以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