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
仪器信息网 · 2009-08-02 21:40 · 31934 次点击
1,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起重机安装后,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3,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对有升降式驾驶室的起重机,断绳保护必须可靠.
4,作业前重点检查:
(l)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正常;
(2)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3)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4)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5)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5,检查电源电压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本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6,空载运转和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刹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确后,方可作业.
7,操作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达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稳,严禁急开急停.
8,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到端点或起重机行车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m,起重机距轨道端部不得小于2m.
9,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