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机械化立窑看火工操作守则
仪器信息网 · 2009-08-02 21:40 · 31221 次点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水泥机械化立窑(以下简称机立窑)的看火工(以下简称“看火工”)操作技术水平和分析判断及处理问题的能力,防止“窑喷”事故发生,保障安全生产,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机立窑看火工应遵守本守则。
第三条看火工上岗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严禁违章作业;不准脱岗、串岗、睡觉和酒后上岗。不准无关人员在窑面滞留。
第四条看火工上岗时,必须认真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穿棉织衣服、劳保皮鞋、戴防护口罩、手套和防护镜。严禁穿化纤服装、短裤、背心、凉(拖)鞋;不准卷衣袖和裤脚。
第五条看火工操作时,必须思想集中,认真做好记录,注意窑情变化,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和减少各种异常窑情的发生。
第六条实行窑长负责制,在窑长的统一指挥下操作。做到上班为下班、三班保一窑。
第二章开窑操作
第一节填窑及烘窑
第七条在填窑前,必须对卸料篦齿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严防金属物等其它硬性异物遗留而造成卸料故障。
第八条填窑前必须进行全系统机电设备空负荷运转20~30分钟,确认运转正常,仪表、信号等可靠,才能进行填窑和开窑生产。
第九条填窑一般可选用大块熟料、废砖等块状物料,但严禁用过火废砖、高强耐火等硬质材料填窑,填窑物料中严防夹带金属物品。
第十条填窑时应先从窑下检修门投料,用填窑物料将卸料篦齿盖住,然后,再从各窑门将填窑物料均匀填入窑内四周,使窑内各部位填料密实度一致。
第十一条凡新建、全部更换窑衬的机立窑,必须进行三次分段填卸和烘窑。第一次,填窑物料应填至全窑高度的1/3,启动下料篦齿,将填窑物料卸至铁砖以上两个砖位,然后铺上木柴,用废机油、刨花等引火物点燃,待木柴燃旺后再均匀撒煤(煤块(40毫米),用小风、低温(400℃左右),烘烤窑衬8~12小时。第二次,填窑物料填至全窑高度的2/3处,可按第一次烘窑的方法和要求进行烘窑。第三次,填窑物料填至喇叭口下300~400毫米,填窑完毕进行5~10分钟的卸料,再点火加煤,温度要逐渐升高。烘烤至耐火砖呈红色,烘烤约24小时。烘窑完毕,准备开窑点火。
第二节点火前的准备
第十二条点火前应准备好引火柴(禁止使用大块木柴和树桩)、无烟煤(粒径(40毫米)及废油。
第十三条检查能维持连续生产的生料和燃料的储存量。
第十四条备齐煅烧操作工具:如大锤、铁钎、火钩、铁铲和扫帚等,并按规定放置。
第三节点火操作
第十五条先将窑内物料卸出约1米厚,以松动物料,然后扒平窑内物料,启动风机,吹走积灰,停止供风。在窑面上均匀铺好木柴等易燃物,并撤入废油。从二肋处和中间点燃3个以上引火点,待整个窑面的木柴均匀着火并烧旺后,再分若干次均匀撤煤,煤层总厚度不大于300毫米,同时开小风助燃。点火时的鼓风操作应遵循微风助燃、逐渐加大的原则。点火时的加料操作,应在窑内煤火层均匀完整形成、窑壁四周的耐火砖烘烤烧红后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开始加料应采用加加停停的方法进行,遵循频撤薄盖的原则,使窑内通风始终保持良好。每次加料控制在200~300毫米,然后停止加料,提火5~10分钟,严防把火压灭。开始加料可适量增煤用量,直至底火形成,温度正常。
第十七条点火时的卸料操作必须在保证底火稳定的前提下进行。当料面加到距喇叭口300~500毫米时,底火形成良好,可用慢速卸料,使窑面下降300~500毫米,停止卸料,调正底火,如窑壁无异常现象,才能连续进行加料操作。若有炼结或架空现象,必须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点火操作过程,必须按照“加加、停停、烧烧、卸卸”的短时间循环原则进行,直至形成稳定底火后,才能进入正常煅烧。
第三章正常煅烧操作
第十九条机立窑正常操作就是调整、平衡和稳定底火,以达到稳定机立窑热工制度的目的。看火工必须坚持正常的煅烧操作,严禁间歇加、卸料的“机窑土烧”操作。
第二十条正常煅烧状态下的窑面应呈浅锅底形,边部料面距离窑口100~200毫米,底火上层的位置在扩大口的中部,湿料层厚度为300~500毫米;起火较快,边部下露火苗,烟气浓白升腾有力;二肋起火均匀,不龇火;中部烟气上升较快。
第二十一条看火工应根据企业的要求和工艺条件,采用暗火、浅暗火煅烧。严禁明火操作。
第二十二条看火工操作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加料操作:按压二肋、盖边部、提中间的方法煅烧正常时,应固定加料区域。
(二)卸料操作:必须坚持连续卸料,保持动态平衡。
(三)煅烧操作法:一稳、二合理、三平衡、四勤。
一稳:稳定底火。稳定底火的具体内容就是稳定底火层的位置、厚度、正常的温度和底火均匀完整性。
二合理:合理用风,合理卸料。
合理用风是在正常煅烧时,保持稳定的全风操作和根据窑内底水平衡程度、通风阻力大小,适当加减用风量;
合理卸料是正常煅烧时实现连续卸料并保持料面稳定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