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挖钻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仪器信息网 · 2009-08-02 21:40 · 30491 次点击
一、一般规定:
1、操作手必须经过学习、了解和掌握钻机构造、性能、熟悉操作方法、保养规程,各种指挥信号,以及钻探基础知识,经考核合格方可上机操作,非操作手一律不许上机操作。
2、在操作前或操作期间,操作手禁止饮酒、服药或吃任何可能消弱操作能力的食物。
3、在钻机房、任何人都不准抽烟。
4、钻机开始钻进前,操作手勿必观察了解工作区域地层断面图、高架电线、建筑物等。特别注意煤气管道、地下电缆、高压电线。
5、工作中,所有钻机工作人员必须带安全帽、穿工作服和工作鞋。
二、钻进规定:
1、启动前,操作手必须完成本班例保的相应内容。
2、启动时,应先让发动机怠速运转2分钟、冬季5分钟、检查仪器各仪表、指示灯是否正常,如无异常,方可正常钻进。
3、操作中,禁止盲目加压,提升压力应控制在300帕左右,旋转压力控制在100帕左右。
4、经常注意钢丝绳在主卷扬筒上是否排列有序,若有错乱,应重新绕排。
5、经常注意活接头的工作情况,如发现钢丝绳有扭转现象,应检查活接头,必要时,应更换。
6、经常注意钻杆工作情况,如有收不回或放不出的现象时或有其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当班领导,切忌盲目处理。
7、工作中,任何红灯(指示灯不正常亮时)均应停机检查,查明原因,修好后方可继续工作。
8、在使用甩土马达时,应先按住手柄上的电控按钮,待系统压力升至15帕后,再缓慢操作手柄至最大位置;停止时,应先慢退回手柄,再松开按钮。严禁在手柄还没有回位的情况下,突然松开电控按钮。
三、对非钻进作业情况下,钻机运行规定:
1、非钻进作业的钻进运行包括装卸钻具、装卸钻杆、迁移工作点、收臂放塔、检修调试机器等。
2、所有非钻进作业的钻机运行必须在有人统一指挥的前提下进行。没有指挥人,禁止任何运行。
3、指挥者必须使用规范的指挥手势,瞻前顾后、谨慎引导钻机运行。
4、非钻进作业钻机尽可能在低转速(发动机)下运行。严禁在非钻进时加大油门,严禁在驾驶室内享受空调。
5、装卸钻杆、组装桅杆要求在白天或照明条件相当好的夜间完成。
6、对工作点地理、气候条件的要求:
(1)场地必须平整、坚实、以设备上的酒精水平仪和经验验勘定为准。
(2)如场内有成孔、盲桩或地质松软带必须设置安全标志。
(3)钻机不得靠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并保持安全距离:正常高压电线应保持3m以上的距离。桅杆离开电压为50000V的高压线的距离不得少于5m。当电压超过50000V时电压每超过1000V,距离应增加1.5米。
(4)在任何运转过程中,应确保桅杆的两侧倾斜不超过其设计极限,也即倾斜极限批示灯亮时,应立即采取调整措施。
(5)在雨季作业,工作现场必须有排水措施。
(6)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天气时,应放倒桅杆、关闭电源、停止任何作业。
(7)在风沙天气不宜做任何拆卸换件、开盖加换油等维护保养工作,如情况特殊,需在增加可靠的防风沙措施方可进行。
(8)夜间作业或遇浓雾、风沙弥漫天气时,应增加照明,谨慎操作。
(9)工程完工后,必须对钻机进行清洗,尤其注意清洗钻杆内部的沉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