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电 梯 安 装 工)

  仪器信息网 ·  2009-08-02 21:40  ·  5142 次点击
1.一般规定
1.1电梯安装操作人员,必须经身体检查,凡患心脏病、高血压病者,不得从事电梯安装操作。
1.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一切安全制度。操作时精神集中,严禁饮酒,着装整齐,并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1.3电梯安装井道内使用的照明灯,其电压不得超过36V。操作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漏电保护器灵敏、有效。
1.4梯井内操作必须系安全带;上、下走爬梯,不得爬脚手架;操作使用的工具用毕必须装入工具袋;物料严禁上、下抛扔。
1.5电梯安装使用脚手架必须经组织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
1.6焊接动火应办理用火证,备好灭火器材,严格执行消防制度。施焊完毕必须检查火种,确认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1.7设备拆箱、搬运时,拆箱板必须及时清运码放指定地点。拆箱板钉子应打弯。抬运重物前后呼应,配合协调。
1.8长形部件及材料必须平放,严禁立放。
2.电梯安装
2.1样板架设应遵守以下规定:
(1)样板应牢固准确,制做样板时,架样板木方的木质,强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2)架样板木方应按工艺规定牢固地安装在井道壁上,不允许作承重它用。
(3)放钢丝线时,钢丝线上临时所栓重物重量不得过大,必须捆扎牢固。放线时下方不得站人。
2.2导轨及其部件安装前应遵守以下规定:
(1)剔墙、打设膨胀螺栓,操作时应站好位置,系好安全带,戴防护眼镜,持拿榔头不得戴手套,不得上下交叉作业。
(2)电锤应用保险绳栓牢,打孔不得用力过猛,防止遇钢筋卡住。
(3)剔下的混凝土块等物,应边剔边清理,不得留在脚手架上。
(4)用气焊切割后的导轨支架必须冷却后,再焊接。
(5)导轨支架应随稳随取,不得大量堆积于脚手板上。
(6)导轨支架与承埋铁先行点焊,每侧必须上、中、下三点焊牢,待导轨调整完毕之后,再按全位置焊牢。
(7)在井道内紧固膨胀螺栓时,必须站好位置,扳子口应与螺栓规格协调一致,紧固时用力不得过猛。
2.3导轨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做好立道前的准备,应根据操作需要,由架子工对脚手板等进行重新铺设,准备导轨吊装的通道,挂滑轮处进行加固等,必须满足吊装轨道承重的安全要求。
(2)采用卷扬机立道,起吊速度必须低于8m/min。必须检查起重工具设备,确认符合规定方可操作。
(3)立轨道应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指挥信号清晰明确,吊升轨道时,下方不得站人,并设专人随层进行监护。
(4)轨道就位连接或轨道暂时立于脚手架时,回绳不得过猛,导轨上端未与导轨支架固定好时,严禁摘下吊钩。
(5)导轨凸凹榫头相接入槽时,必须听从接道人员信号,落道要稳。
(6)紧固压道螺栓和接道螺栓时,上下配合好。
2.4轨道调整应遵守以下规定:
(1)轨道调整时,上下必须走梯道,严禁爬架子。
(2)所用的工具器材(如垫片、螺栓等)应随时装入工具袋内,不得乱放。
(3)无围墙梯井,如观光梯,严禁利用后沿的护身栏当梯子,梯外必须按高处作业规定进行安全防护。
2.5厅门及其部件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安装上坎时(尤其货梯)必须互相配合,重量大宜用滑轮等起重工具进行。
(2)厅门门扇的安装必须按工艺防坠落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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