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气 焊 工)
仪器信息网 · 2009-08-02 21:40 · 5755 次点击
1.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氧气阀。
2.点火时,焊炬口不得对着人,不得将正在燃烧的焊炬放在工件或地面上。焊炬带有乙炔气和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容器内。
3.作业中发现气路或气阀漏气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4.作业中若氧气管着火应立即关闭氧气阀门,不得折弯胶管断气;若乙炔管着火,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止火。
5.高处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瓶不得放在作业区域正下方,应与作业点正下方保持在10m以上的距离。必须清除作业区域下方的易燃物。
6.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
7.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盘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处;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8.冬天露天作业时,如减压阀软管和流量计冻结,应使用热水(热水袋)、蒸气或暖气设备化冻,严禁用火烘烤。
9.使用氧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
(2)存储高压气瓶时应旋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加以固定。
(3)气瓶库房应与高温、明火地点保持10m以上的距离。
(4)氧气瓶在运输时应平放,并加以固定,其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槽帮。
(5)严禁用自行车、叉车或起重设备吊运高压钢瓶。
(6)氧气瓶应设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运和使用时严禁撞击。
(7)氧气瓶阀不得沾有油脂、灰土。不得用带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触氧气瓶阀。
(8)氧气阀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夏季露天工作时,应搭设防晒罩、棚。
(9)氧气瓶与焊炬、割炬、炉子和其他明火的距离应不小于10m。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m。
(10)开启氧气瓶阀门时,操作人员不得面对减压器,应用专用工具。开启动作要缓慢,压力表指针应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必须保持不小于49kPa的压强。
(11)严禁使用无减压器的氧气瓶作业。
(12)安装减压器时,应首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阀门清除油垢,然后安装减压器。作业人员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阀门时,必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
(13)作业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待瓶内的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行拆卸修理。
(14)检查瓶口是否漏气时,应使用肥皂水涂在瓶口上观察,不得用明火试。冬季阀门被冻结时,可用温水或蒸汽加热,严禁用火烤。
10.使用乙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现场乙炔瓶储存量不得超过5瓶,5瓶以上时应放在储存间。储存间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并应通风良好,设有降温设施、消防设施和通道,避免阳光直射。
(2)储存乙炔瓶时,乙炔瓶应直立,并必须采取防止倾斜的措施。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同间储存。
(3)储存间必须设专人管理,应在醒目的地方设安全标志。
(4)应使用专用小车运送乙炔瓶。装卸乙炔瓶的动作应轻,不得抛、滑、滚、碰。严禁剧烈震动和撞击。
(5)汽车运输乙炔瓶时,乙炔瓶应妥善固定。气瓶宜横向放置,头向一方。直立放置时,车厢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6)乙炔瓶在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
(7)乙炔瓶与热源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乙炔瓶表面温度不得超过40℃。
(8)乙炔瓶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减压器与瓶阀的连接应可靠,不得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