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安 装 电 工)

  仪器信息网 ·  2009-08-02 21:40  ·  7206 次点击
1.设备安装
1.1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1.2搬运配电柜时,应有专人指挥,步调一致。多台配电盘(箱)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箱)的接合部位,不得触摸连接螺孔及螺丝。
1.3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可靠的防雨设施。配电箱必须牢固、完整、严密。使用中的配电箱内禁止放置杂物。
1.4剔槽、打洞时,必须戴防护眼镜,锤子柄不得松动。錾子不得卷边、裂纹。打过墙、楼板透眼时,墙体后面,楼板下面不得有人靠近。
2.内线安装
2.1安装照明线路时,不得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声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因作业需要行走时,必须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天棚内照明应采用36V低压电源。
2.2在脚手架上作业,脚手板必须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使用的料具,应放入工具袋随身携带,不得投掷。
2.3在平台、楼板上用人力弯管器煨弯时,应背向楼心,操作时面部要避开。大管径管子灌沙煨管时,必须将沙子用火烘干后灌入。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停留。
2.4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出。二人穿线,应配合协调,一呼一应。高处穿线,不得用力过猛。
2.5钢索吊管敷设,在断钢索及卡固时,应预防钢索头扎伤。绷紧钢索应用力适度,防止花篮螺栓折断。
2.6使用套管机、电砂轮、台钻、手电钻时,应保证绝缘良好,并有可靠的接零接地。漏电保护装置灵敏有效。
3.外线安装
3.1作业前应检查工具(铣、镐、锤、钎等)牢固可靠。挖坑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按规定放坡。
3.2杆坑在交通要道或人员经常通过的地方,挖好后的坑应及时覆盖,夜间设红灯示警。底盘运输及下坑时,应防止碰手、砸脚。
3.3现场运杆时,应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暂设电工)第4.1,(1)的规定。
3.4人工立杆时,应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暂设电工)第4.1,(2)的规定。
3.5电杆就位移动时,应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暂设电工)第.4.1,(3)的规定。
(1)登杆组装横担时,应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暂设电工)第4.1,(4)①规定。
(2)登杆脚扣规格应与杆径相适应。应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暂设电工)第4.1,(4)②的规定。
3.6
(1)杆上作业时,禁止上下投掷料具。应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暂设电工)第4.1,(1)、4.1,(4)③的规定。
(2)杆上紧线侧向操作。应遵守应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暂设电工)第4.1,(6)的规定。
3.7按紧绳用的铅(铁)丝或钢丝绳。应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暂设电工)第4.1,(7)的规定。
3.8架线时在线路的每2~3km处,应设一次临时接地线,送电前必须拆除。大雨、大雪及六级以上强风天,停止登杆作业。
4.电缆安装
4.1架设电缆轴的地面必须平实。支架必须采用有底平面的专用支架,不得用千斤顶等代替。敷设电缆必须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内容执行,并设专人指挥。
4.2人力拉引电缆时,力量要均匀,速度应平稳,不得猛拉猛跑。看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轴前方。敷设电缆时,处于拐角的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弯曲半径的外侧。过管处的人员必须做到:送电缆时手不可离管口太近;迎电缆时,眼及身体严禁直对管口。
4.3竖直敷设电缆,必须有预防电缆失控下溜的安全措施。电缆放完后,应立即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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