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吊(地面操作)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仪器信息网 ·  2009-08-02 21:40  ·  38840 次点击
1所有电葫芦吊车必须由专人负责和操纵。
2使用前要对吊车的提升限位、吊钩、钢丝绳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3吊运重物时,重物吊起后距地面200毫米处要停车试吊,待正常后在起吊运行。吊车空钓时要距地面2米以上。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严禁起吊:
(1)超负荷,挂得不稳不牢。
(2)歪拉斜吊地下埋藏物和凝固物。
(3)看不准不知吊物重量。
(4)无人指挥乱操作。
(5)吊车在运行中禁止下列危险操作:
(6)禁止吊料在人头上越过。
(7)禁止人站在吊件上或吊运易燃易爆物品。
(8)吊重物时,不得长时间在空中停留。
(9)禁止吊重物进行检修或吊证控制器等。
(10)吊车控制开关不准碰撞和拖地,要保持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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