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机车安全操作规程
仪器信息网 · 2009-08-02 21:40 · 19921 次点击
一、工作前,必须检查制动器、喇叭(警铃)、灯光、电瓶电压、电流,有异常时,应予修理或更换。禁止机况不正常时强行作业。
二、司机必须服从信号指挥。信号不明时,禁止擅自开车。
三、启动时,应鸣号(铃)示警。运行中,司机要集中精力,头、手不许伸出窗外,要随时观察线路情况和洞内排架或其他设施杂物等有无侵界(行车净空:轨面上2m、轨侧外o.4m);机车上不准搭乘非工作人员;拖挂的矿车上禁止搭载人员。
四、调车、摘挂、扳道、安放铁楔等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禁止用其它任何物件代替联接销和铁楔的使用。
五、运载的物件过宽过高时,司机必须确认其尺寸有无超出限界(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轨顶1.5m、宽度不得超过斗车外沿0.1m),途中有无坍落的危险。
六、交会时,空车让重车,不准抢行。
七、司机离开机车,必须将机车制动,切断电流;必要时,用铁楔楔紧车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