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井桥式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仪器信息网 ·  2009-08-02 21:40  ·  26425 次点击
1.禁止超负荷使用(10吨),不准许倾斜起吊荷重及做拖拉工具使用。
2.操纵人员在工作中,应随时注意钢丝绳在卷筒上脱槽或绕有双层的不良情况,并及时排除。起吊时要注意检查钓头和起吊绳的可靠性。
3.应及时加油足够的润滑油,润滑油应干净,不得含有杂质和污垢。
4.行车不用时,不许把重物悬于空中,要把它停到规定的地方。
5.行车应有专人管理,应至少在半月内全面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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