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分析员技术操作规程
仪器信息网 · 2009-08-02 21:40 · 8268 次点击
第1条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第2条必须熟悉色谱仪的结构、性能。
第3条使用前检查仪器各气路、电源、设备,确保完好。
第4条开动记录仪,进行基线调零和记录调零。
第5条用适量的标准气体标定仪器的灵敏度,求出定量校正值。
第6条采用六通阀进样,每种样品分析2次,取平均值。如偏差较大应重新进样分析。
第7条零点漂移、噪间电平、灵敏度等出现异常时,停止气体分析,查找原因,故障排除后对仪器的灵敏度重新标定。
第8条氢火焰检测器必须用99.9%或99.99%高纯度载气,且其中不含其它污染物。
第9条配制溶液比例要适当,溶解强碱时不能用手触摸,稀释硫酸必须将酸慢慢倒入水中。
第10条化验室温度不低于18摄氏度,分析过程中的室温要保持不变。
第11条停机时,应先关闭色谱仪的电源,各旋钮打到初始位置,然后关闭空气发生器电源,过15分钟后再关闭氢气,最后关闭载气。
第12条分析气体要做详细记录,结果及时汇报有关领导。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第13条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通风不良人感到不适。
第14条保证通风良好,气体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