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灭火工作业操作规程
仪器信息网 · 2009-08-02 21:40 · 31206 次点击
1.矿井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井上下),按有关规定备齐必备的消防材料。并经常检查,及时更换过期材料。
2.必须保持井下消防管路系统、设施的可靠、完好,水量充足。
3.熟悉井下各消防材料的存放地点、种类。
4.操作过程中,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233~238条规定以及灭火措施执行。
5.在防灭火时要随时注意风流的情况,有危险要撤出人员。
6.带齐、检查所用各类器具,保持完好。
7.学习、掌握灭火任务,熟悉消防器材存放地点。
8.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检查器具,按措施灭火检查灭火效果记录。
9.直接灭火法
(1)当火源位于人员可以直接到达的地区、火灾初期以及火灾周边无瓦斯等气体积聚时,可以选择采用直接灭火法。
(2)首先进行瓦斯等气体的检查,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按计划实施灭火。灭火过程中要随时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情况,不适宜工作时,应将全部人员撤出。
(3)需要临时支护的巷道,如果需要使用坑木,应预先用水湿透后再进行支护工作。
(4)直接灭火前要检查水路,保证充足、可靠的水量。
(5)挖除火源前要备足填充、覆盖材料,同时要保证能将清挖出的燃烧物及时运走。
(6)计划好排风路线,并检查确保畅通,并做好其他准备工作。
(7)直接灭火法的操作,应:
①用灭火器材由外向里,逐步缩小火区范围。
②在挖除火源以前,先用大量的压力水向火源喷射,喷射时由外向内、控制水量、水压等,防止发生水煤气爆炸。再用手镐或耙子将燃烧物体扒出。
③待火势熄灭后、火源范围小且能直接到达,可燃物温度已降至70℃以下,且无复燃或引燃其他物质的危险时,挖除火源。
④挖除火源这一工作要由矿山救护队来担任,部分消防灭火工可配合作业。
⑤扒出余火,用水彻底浇灭,并运出井外。
⑥挖除火源后形成的空洞,要用不燃性材料(砂、黄土、矸石等)填实。填实时要注意顶板情况,严禁冒险作业。
⑦挖除的范围要超过发热的煤炭以外1~2米深、进入煤体温度不超过40℃的地方。
⑧各类灭火器材的使用,要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
(8)用水灭火时,水流方向要与风流方向保持一致。
(9)采用直接灭火法时,要在火源的上风侧和下风侧设置水幕,进行降温、除毒气。
(10)挖除煤炭需要爆破时,除了需要遵照“爆破工”操作规程外,还要对炮眼采取注水降温的措施,使炮眼温度降至40℃以下。
(11)直接灭火时,不得用水扑灭带电的电气设备和油料火灾。
10.隔绝灭火法
(1)采用直接灭火法无效或火区面积较大时,可以采用隔绝灭火法。在进行构筑防火墙时有3种方法:
①先进后回法,即先封闭进风侧,然后封闭回风侧。利于接近火源,实施直接灭火。
a.在进风侧新鲜风流中,构筑临时密闭,遮断风流,控制火势。
b.在回风侧构筑临时密闭。
3)在临时密闭外面,构筑永久防火墙(进、回风侧)。
②先回后进法,即先封闭回风侧,然后封闭进风侧。利于防止事故蔓延。
③进回风两侧同时封闭法。利于防止瓦斯爆炸。临时密闭和永久防火墙的施工操作,可以参考“通风设施工”的规定。
(2)构筑防火墙时,要注意:
①合理选择封闭的位置,要尽可能靠近火源位置,封闭区不得存在漏风
②加强火区气体成分的检测,正确判断瓦斯爆炸的危险程度。
③使用防爆防火墙,施工时边通风、边检测、边砌筑,迅速封口,迅速撤离人员。
11.联合灭火法
(1)构筑防火墙后,要根据灭火措施,实施打钻、注氮、灌浆、泡沫灭火、注凝胶等其他工序。采取多种手段,联合灭火。
(2)采用灌浆灭火时,其打钻、灌浆等的操作,可以参考“钻工”、“灌浆工”的操作规程,按照灭火安全措施执行。
(3)采用灌浆灭火时,对火源要采取自上而下的“浇灌”方式。
(4)注氮(液氮或气体氮)灭火时,应:
①检查管路和周边环境情况,管路无泄漏、安全时方可实施向火区注氮。
②接好管路,打开开关(阀门),向防火墙内压注。
③按照灭火措施设计的注氮量进行操作。
④注氮过程中,要加强进回风附近的气体成分检测。判断是否漏氮,其他有害气体是否超标。如果进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时,要停止注氮。
⑤注氮地点要安设电话,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⑥注氮施工区,应设置警示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⑦注氮时,要经常检测注氮区内氮气浓度,保证注氮效果。
(5)采用均压灭火时,通过调整封闭火区进回风侧的压差,便之趋于最小,减少漏风。
(6)采用均压灭火时,应按照均压灭火的设计,调整风路系统、设置调压气室或安设调压风机。
12.检查灭火后的效果以及防火墙的质量。
13.清理现场,保持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