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井手动桥式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仪器信息网 · 2009-08-02 21:40 · 34516 次点击
1.禁止超负荷使用(15吨),不准许倾斜起吊荷重及做拖拉工具使用。
2.操纵人员在工作中,应随时注意钢丝绳在卷筒上脱槽或绕有双层的不良情况,并及时排除。起吊时要注意检查钓头和起吊绳的可靠性。
3.应经常检查钢丝绳及涂油,若断丝和磨损达到报废规定应进行更换。
4.应及时加油足够的润滑油,润滑油应干净,不得含有杂质和污垢。
5.行车不用时,不许把重物悬于空中,要把它停到规定的地方;吊钩升至地面2米以上的位置,然后切断电源。
6.行车应有专人管理,应至少在半月内全面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手动拉链应定期检查,发现有链断等情况应及时处理。
8.在使用行车铁链时要注意防止铁链滑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