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机电维护工操作规程
仪器信息网 · 2009-08-02 21:40 · 29338 次点击
一、机电维护工应负责本工区机电设备的安装、运行和维护,执行好每日2小时检修制度和每班进行3次正常检查维护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备有易损的备件及各种材料。
二、机电维护工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佩带绝缘用具和安全用具。
三、检修电气设备时,禁止带电作业。必须切断电源,进行验放电,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或专人看护。
四、对溜子齿轮箱、油位、轴承、机头尾全面检查,及时注油和处理损坏的部位。
五、定期检查防爆设备的防爆面,要保持清洁不生锈,并定期涂油,打开防爆面要特别小心,不要碰伤和沾上炭灰,当沾上炭灰或发现生锈时,必须处理好后涂油。
六、安装迁移电缆必须用铁钩或胶带钩,禁止用铁丝吊挂,四线要分开,禁止有“鸡瓜子”、“羊尾巴”和明接头,在电缆上不准挂工作服和其它物件,如有破皮及时处理。
七、采掘头面的开关、电缆、信号线、牛头、水泵等要及时迁移,严禁带电迁移电气设备,每次迁移后,设备、电缆一定要符合完好标准。
八、要定期检查机电设备的保护装置,如防护罩、刹闸齐全可靠,其它要符合要求。
九、设备在需要迁移检修或安装时,要先检查起重工具,是否完善和有足够的强度,对吊挂点的棚梁、棚腿、支架要详细检查,确实可靠方可工作。
十、各种设备在操作前应仔细检查周围环境、设备情况,如支架、棚子、压柱、信号、链条等,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方可试车。
十一、接有局扇的掘进头,在局扇停机时,必须自动停掉所有电源,不准在迎头工作,更不准操作电气设备,恢复通风后,须经瓦斯员检查瓦斯浓度,不超规定方可送电操作。
十二、所管辖机电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供电要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十三、要详细交接班,交清工具、材料物品,如当班有未处理完的故障,要共同处理,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十四、接班后按以上要求全面检查管辖范围内的机电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