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机车充电工操作规程

  仪器信息网 ·  2009-08-02 21:40  ·  34864 次点击
1.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2.熟悉本岗位的机电设备性能及供电系统.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熟练的按操作规程进行充电作业。
3.对于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极柱的焊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主管部门考核,取得《允许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5.充电工作业时应穿着规定的劳保用品。
6.充电前必须先进行整体检查:
⑴电池装置外部应完好,铭牌和防爆标志齐全。
⑵电池装置的型号,额定工作电压。
7.换电瓶箱时,必须把电机车控制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抽出电机车上的插销。
8.用推移方法换电瓶时,机车应与充电架对中,抽出电瓶箱与车上的四个固定插销,在平行推移到充电架上。
9.用吊车换电瓶时,应先检查吊车起重钩环,钢丝绳,制动闸与电动按钮,确认无误再行起吊,吊车升起后,起重物下不准站人。
10.充电工作开始前应检查充电器及充电器上的仪表,确认指示准确,在送电。
11.先擦净电池箱上的灰尘、积水后,打开电池箱,清洗干净。
12.电源装置每次充电前都应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检查各电池间连接极柱是否正确,接线端子的连接是否牢固。
14.充电器电源的两极不得接反(电源的正极接电池的正极,电源的负极接电池的负极)。
15.整流设备充电插销必须采用电源装置的专用插销,不得用其他代用。
16.打开全部电池旋塞,清除放在电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与脏物。
17.充电作业:
(1)充电前应再检查一次电源连接是否正确,观察电压表的指示值,并做好记录,然后起动整流器开始充电。
(2)注意观察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其中包括电解液的比重和温度,电池的端电压,充电电流的变化)如异常情况应停电处理,不准电池带故障充电。
(3)各种型号的电瓶及充电机,其充电方式,充电电流,充电时间,常规充电或快速充电,应按产品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执行。
(4)在有80%的单位电池电压升至2.4伏时,才可改用第二阶段充电,当电解液冒出细密强烈气泡,而且达到一个新的水平2.5伏以上,电压,比重,稳定3小时不变,即为充电完毕。
(5)停止充电前各电池槽的比重:酸性为1.26±0.01,否则,可用蒸馏水(当大于1.27时)或比重为1.3的稀硫酸(当小于1.25时)调整。碱性为1.17~1.22,液面高出极板高度:酸性为10~20毫米,碱性15~30毫米。
(6)充电时电解液的温度不超过下列规定:合成碱电解液43℃;苛性钠电解液35℃;硫酸电解液45℃,温度超过时,应立即停充或降低电流充电,待冷却后再充,测量温度时应不小于3块电池。
(7)注意连接线与极柱,不得有过热或松动。
(8)电池中电解液溢出时,应及时吸出,擦净。
(9)监视充电设备的运行情况,遇有不正常现象立即停充,待处理后再充电。
(10)禁止在充电过程中,紧固连接及螺帽等,禁止将扳手等工具放在电池上。
(11)在充电过程中,每小时必须检查一次电池电压,电流,液面,比重和温度,并做好记录。
18.充电室设施:
(1)充电室必须设置水源,以备洗蓄电池之用。
(2)必须设置电压表、点温计、比重计及温度计、检测仪表。
(3)必须设置防火工具及消防器材。
(4)必须设置充电架及推移电瓶的设备或起吊设备,严禁占用机车充电。
(5)必须放置有护目眼镜、橡胶手套、胶靴及橡皮围裙等,以备配制电解液时使用。
(6)盛电解液的容器必须坚固耐酸,在调合电解液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内倒水,以免硫酸飞溅,烫伤工作人员。
(7)配制酸性电解液时,充电室内必须备有中和电解液的5%碳酸钠溶液,遇有电解液烫伤应先用其清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
(8)配制碱性电解液时,事先准备好足够3%的硼酸水和清水,以备皮肤沾有碱液时,立即用以冲洗。
19.其他规定:
(1)每周测量一次漏泄电流,清洗一次特殊工作栓。
(2)每周必须检查和调整每只蓄电池电解液的比重。
(3)碱性蓄电池使用300~350个循环,酸性蓄电池使用6个月应全部更换一次电解液并进行清洗,然后按初充电方式进行充电。
(4)每组电瓶使用达30个循环时,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均衡充电一次。
(5)配制硫酸电解液必须用纯水或蒸馏水。
20.充电完毕必须停止工作1~1.5小时,待冷却后,才准盖上电池旋塞,擦净注液口的酸碱迹,盖上电池箱盖,锁上螺拴,待用。
21.工作结束后,打扫好环境卫生,整理好工具,仪表,填好当班工作日记及交接班记录,再行交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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