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尘工技术操作规范
仪器信息网 · 2009-08-02 21:40 · 7759 次点击
1、根据该班测尘地点和采样数量准备好使用仪表、工具及其附件。
2、采样时首先调节好所需流量(一般15-30升/分),并检查保证无漏气,然后取出准备好的滤膜夹,固定在采样器上。
3、采样中应注意保持流速稳定,并根据估计的滤膜上的粉尘重量(一般在1-20毫克,但不小于1毫克),来决定采样时间的长短。要详细记录采样地点、作业工艺、样号、流速及防尘措施等,同时记下采样开始和终止时间。
4、每个测尘地点连续测定的数据不小于3个,并取其平均值。
5、采样地点设在回风侧。
6、采取高度在人的呼吸带,一般在1.5米左右。
7、在掘进工作面采样时,应在巷道未安装风筒的一侧距装岩(煤)、打眼或喷浆等地点4-5米处进行。
8、在机械化采煤工作面采样时,应在采煤机回风侧、距采煤机10-15米处采样。
9、采煤工作面多工序同时作业时,应在回风巷距工作面回风口10-15米采样。
10、在转载点采样时,应在其回风侧距转载点3米处进行。
11、在其它产尘场所采样时,在不妨碍工人操作的条件下,采样地点应尽量靠近工人作业的呼吸带。
12、测尘时,仪器的采样口必须迎向风流。
13、对测尘开始时间的要求是:对于连续性产尘作业,应在生产达到正常状态5分钟后再进行采样;对于间断性产尘作业,应在工人作业时采样。
14、要及时将每次的测尘记录填入台帐。
15、测尘完毕后,要填写粉尘测定结果报告表,月底做好本月粉尘浓度测定报告表,并及时上报。要按照规定定期绘制粉尘浓度曲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