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型轨道车操作规程
仪器信息网 · 2009-08-02 21:40 · 25231 次点击
1.轻型轨道车无论在正线上或专用线上行驶和作业,都必须严格遵守铁道部颁布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中有关规定及《轨道车管理规则》中有关规定。
2.轻型轨道车原则上只准白天和施工作业时使用,不得影响列车正常运行,必须在车站值班员承认的时间内使用。
3.轻型轨道车使用时应有经考试合格,并持有驾驶证的轻轨车司机,为了不影响列车正常行驶,应有足够的能将车辆撤出线路的人员。
4.轻型轨道车运行时展开红色信号旗。在双线线路运行中,遇见列车开来时应将红色信号暂时收起。
5.轻型轨道车在运行中由专人负责制动,并听从司机指挥及时制动。拖车上也应有专人制动,同主车同步制动。
6.轻型轨道车出车前应检查车上挡板或栏杆是否安全可靠,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车。
7.轻型轨道车跟踪列车运行时,应与列车保持不小于500m的距离,轻型轨道车原则上应正向行驶,帝反向行驶时应多瞭望,多鸣喇叭。
8.轻型轨道车使用完毕,应放于固定地点,并加销保管。
9.轻型轨道车的其他事项参照重型轨道车执行。轻型轨道车车轴的探伤周期是600km,每次工作完后,应认真填写有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