烘房工操作规程
仪器信息网 · 2009-08-02 21:40 · 27576 次点击
1、使用烘房前先检查烘房内有无杂物和危险品,通风机、仪表、管路、排空阀、防曝门等附属设备是否良好,如有故障应预先排除。
2、凡属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一律不准放入烘房内。对浸漆产品,必须待漆滤尽方可进入烘房。
3、打开烘房门应先通风换气,然后才能进入烘房内。产品进烘房要认真检查,并用非燃烧性材料放稳垫牢,位置要适当,重不压轻,分类存放,防止倾倒滚动。
4、关闭烘房要确认里面无人,一切正常方可关门,然后再送电或送气。
5、用真空烘房时应分次将其真空度抽到工艺要求。开启时必须将真空度降至零位,相互间要密切配合,安全操作。
6、用电烘房时应检查电热丝和接头是否接牢,绝缘是否良好,房内有无金属物搭连。使用时先开通风机后送电,开门时先断电源,后关通风机。
7、用蒸气的烘房其安全控制阀要专人调节,严禁任意拨动,如有问题及时处理。并按以下顺序操作:
(1)有水冷却要先开冷却水,并检查水流是否畅通;
(2)先开回水旁通阀和疏水器的阀门,再开蒸气阀门,经一定时间后将回水旁通阀关闭;
(3)开动通风机,检查进排汽门是否打开。
8、烘房内外要保持整洁,烘房顶禁堆物件。烘房附近要装消防设备,操作者应熟悉使用方法。
9、烘房内严禁烘衣服及其它杂物,严禁任何人进入烘箱取暖。
10、工作场地严禁明火和吸烟。
11、烘箱使用必须按技术规定,严禁超温使用。
12、开烘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当班,禁止两人同时离岗。
13、采用余热利用的热水罐必须是敞口,开孔至少大于100毫米,且每班都要检查是否与大气相通,防止阻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