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空气锤安全操作规程
仪器信息网 · 2009-08-02 21:40 · 20474 次点击
一、起动前检查
1、检查各受振部位无松动,锤头无裂纹,锤头砧子的楔子应顶紧。空气锤气缸润滑应良好,调整好进油量,按规定加注气缸油。
2、工作前应提前摇动注油器20-30圈,以提前供油润滑。
3、应清除砧子、锤头工件表面上的氧化铁皮。
4、冬季工作前应预热锤头、砧子、锻模到60℃以上。
5、应该对锻件几何尺寸进行检查,严禁锻打超过锻锤锤打能力的锻件。
二、工作中注意事项
1、锻打前应先试运转1~2秒,冬季应先用手转动,然后启动,较长时间停用的锻锤启动前应先排出气缸中的积水。
2、锻件应放在锤头中心,不准歪斜,提锤时间不超过1秒,否则会使空气锤过热。
3、开锤者在工作中应听从掌钳者的信号,不得随意开、停机械,其他人员发出紧急停止信号时,开锤者应立即停机。
4、夹持锻件的夹钳,须适合锻件的大小和形状,掌钳者必须夹紧锻件。
5、掌钳者的手指不准放在钳柄之间,钳柄应置于身体右或左侧,不得正对胸腹部。
6、锻件未达到锻造所需求的温度时;锻件放在砧子上的位置不正确或不合要求时;锻件夹持不稳时,均不准进行锻打。
7、试锤时必须放加热锻件或木料。锤头提升不得超过规定位置,不准冷锻或锤打过烧的工件。
8、切断工件时,切口正面严禁站人。
9、空气锤使用日久后,若砧座下沉,使锤头行程加大,锤杆中部的安装线(红横线)如露出5mm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调整,加高锤头或更换基础枕木。
10、经常检查铁砧固定情况,不得松动歪斜。
三、停机注意事项
1、工作中如发现机身震动,锤杆、砧子、锤头等出现裂纹时,应立即停机检修,严禁带病作业。
2、起动或停止运转时,应将手柄置于空档位置。
3、工作完毕后,必须将锤头提起,并将木板垫放在砧上,再慢速落下锤头,关闭电源。
4、停止工作时,不准用手直接擦砧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