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盘锯操作规程
仪器信息网 · 2009-08-02 21:40 · 39607 次点击
一、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锯方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栏板。
二、锯片必须锯齿尖锐,不得边疆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
三、操作应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四、启动后,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
五、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cm后,不得用手硬拉。
六、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创钩,越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七、锯长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八、严禁戴手套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