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试验安全操作规程
仪器信息网 · 2009-08-02 21:40 · 13960 次点击
1.进行电器试验,操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必须有专人指挥。
2.一切试验设备,电表及仪器要及时检修,出现故障应停止使用。
3.试验设备的固定线路不可任意更动。如因工作需要而变动时,必须交待清楚,并做出明显标记。
4.高、低压系统的隔离开关、刀开关不得带电分合。在高、低压投入运行时,必须先合隔离开关,后合断路器及油开关,断电时,先分油开关及断路器。
5.电源已经切除,电机仍在转动时,不得进行接线或拆线。
6.电容量大的产品在工作前应对地放电后才可开始工作。试验后也必须用专用工具放电、验电。
7.各种专用电器线路,未经允许,严禁动用。
8.高压试验、泄漏试验、介损试验完毕后切除电源时,必须对被试验器件放电后再拆线。
9.试验用临时电源线要架空或加保护管。不得任意乱拉,以防触电。试验使用的开关,须有专人看护。如果临时中断试验须将开关箱上锁或进行短路接地,并挂警示牌。次日继续试验时,须检查线路是否仍在原设备上连接,未经检查不得合闸。
10.试验前应佩带好防护用品。试验场地应有遮栏,并挂有警示牌。遵守电气高压试验一般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