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仪器信息网 ·  2009-08-02 21:40  ·  25430 次点击
1、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知基本性能加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见附录二十,常用起重钢丝绳、链条使用标准)熟练掌握指挥信号。并遵守行车工的“十不吊”。
2、起吊工具要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3、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准戴手套指挥。起吊大型重吨位件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4、起吊件必须捆缚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5、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盘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6、不准在起吊件下面停留、行走或站立。
7、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度,遇特殊起吊件时应专用工具。
8、多人吊运重物,应有专人指挥,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吊物运行。
9、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0、行车挂钩工统一手势,
(1)手心向上表示吊钩向上;
(2)手心向下表示吊钩向下;
(3)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
(4)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
(5)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
(6)手心向右表示小军向右;
(7)小指向上表示吊钩小起;
(8)小指向下表示吊钩小落;
(9)两手交叉表示停止;
(10)起吊手势应有哨音信号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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