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仪器信息网 ·  2009-08-02 21:40  ·  36756 次点击
1、起重工应经专业训练。并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者,方能参加起重操作。
2、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严格检查各种设备、工具、索具是否先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麻绳不准用于机械传动。
3、现场动力设备必须接地可靠、绝缘良好,移动灯具要使用安全电压(36伏以下)。
4、多人操作要有专人负责指挥,统一信号,交底清楚。严格按总指挥命令或信号工作。如遇操作者看不清指挥手势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5、起吊工作物,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垫衬,然后试吊离地面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可靠后方能起吊。
6、使用起重扒杆定位要正确,封底要牢固,不许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7、操作卷扬机必须听从指挥,看清信号,正确操作。严格做到:信号不明,钢丝绳跑偏、超负荷、刹车不灵不开车。用卷扬机作牵引时,中间不经过滑转不准作业。
8、使用千斤顶时。底基要坚实。安放要平稳,顶盖与重物间应垫木块,缓速顶升,随顶随垫,多台顶升时,要动作一致。
9、使用缆风绳应不少于三根,固定位置要牢靠,不准系结在电线杆、机电设备和管道支架等处。缆风绳拉紧后与地面夹角应小于45°需要固定在现场建筑构件上时,须经有关部门同意。
10、卧式滚移重物时,地面必须平整,枕木垫要硬,钢管要园直。需要用手扳动钢管时,手指应放在管内,物件前后不准站人。
11、起重区域周围应设置警戒线。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行。遇六级以上大风时,严禁进行露天起重吊装。
12、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13、吊物悬空时,禁止在吊物或吊臂下停留或通过。在卷扬机、滑轮前及牵引钢丝绳边不准站人。
14、高空作业或使用其他机电设备时,应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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