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仪器信息网 · 2009-08-02 21:40 · 30554 次点击
1、严格遵守一般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电石、乙炔发生器、水封安全器、橡胶软管,氧气瓶的安全使用规则和焊(割)炬安全操作规程。
2、发气量在5立方米/时或一次加料10公斤以上的乙炔发生装置,应采用固定式乙炔发生器,建立乙炔站(房)。并由专人操作。遵守乙炔站安全运行规程。乙炔站、氧气瓶存放间或固定式乙炔发生器(或乙炔气瓶间)与厂房或其它建筑物的距离应该符合设乙炔站设计规范。
3、工作前或停工时间较长再工作时,必须检查所有设备。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应紧固牢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氧气瓶及附件、橡胶软管、工具上不能沾染油脂的泥垢。
4、检查设备、附件及管路漏气,只准用皂水试验。试验时,周围不准有明火,不准抽烟。严禁用火试验漏气。
5、氧气瓶、乙炔发生器与明火间的距离应在10米以上。如条件限制,也不准低于5米,并应采取隔离措施。
6、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或乙炔气阀门。
7、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要用40℃的温水溶化;乙炔发生器、回火防止器及管道可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或用23—30%氯化钠热水溶液解冻、保温。
8、焊接场地应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露天作业应防止阳光直射在氧气瓶或乙炔发生器上。
9、工作完毕或离开工作现场,要拧上气瓶的安全帽。收拾现场,把气瓶和乙炔发生器放在指定地点。下班时应卸压、放水、取出电石篮。
10、力容器及压力表、安全阀,应按规定定期送交校验和试验。检查、调整压力器件及安全附件,应取出电石篮,采取措施,消除余气才能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