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配电房操作规程
仪器信息网 · 2009-08-02 21:40 · 7923 次点击
1、遵守供电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作业;对低压配电房实施专职电工专人管理,保证供电正常。
2、每天巡视设备的运行情况,如实填写运行记录。发现设备异常及时检修,确保设备的运行正常。
3、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持配电房整洁,防止尘物污染及小动物进入造成短路事故。除必要的配套工具外,配电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其他物品。
4、设备检修时必须断电操作,并确保在需停电检修设备的回路上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此外,在断开点上悬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标牌。
5、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现场有专人监护,以防触电事故。
6、停(送)电操作程序:
(1)停电程序:断开低压侧各分路负荷开关和闸刀——断开低压侧总空气开关——断开低压侧总刀开关。
(2)送电程序:与停电顺序相反。合上低压侧总刀开关——合上低压侧总空气开关——合上各分路刀开关及负荷开关。
7、市电—发电转换操作程序:
(1)有自动投入功能的市电—发电供电系统。
市电停电数秒钟后,发电机启动并建立电压,电气联锁装置动作,线路自动转入发电供电。此时,电工对中央空调、分体空调等设备,以及需人工转换的部分线路进行手动转换。
市电恢复后,对于上述设备、线路再行转换及重新启动。转换操作应参照“停送电操作顺序”进行。
(2)无自动投入功能市电—发电供电系统。
市电停电时,手动启动发电机,待电压稳定后,逐级依次进行转换。市电恢复后,则依照与之相反的顺序进行转换电操作。转换操作应参照“停送电操作顺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