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安全监控的监察
仪器信息网 · 2009-08-02 21:40 · 12894 次点击
通风安全监控的监察主要包括:装备标准、监控设备、安装地点、报警门限、断电门限、复电门限、断电范围、测量误差、校准气样、技术资料等。
(1)矿井必须按瓦斯等级,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或甲烷风电闭锁装置和甲烷断电仪。通过现场观察了解矿井的装备标准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2)通过现场观察了解甲烷传感器等监控设备是否按《煤矿安全规程》及其执行说明正确安装与使用。
(3)使用调校好的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对照,观察测量误差是否符合要求。若超出允许测量误差,应使用空气气样和校准气样进一步确认测量误差是否符合要求。
(4)使用校准气样或调节甲烷传感器使其模拟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和复电浓度,测试报警门限、断电门限、复电门限、断电范围、馈电状态等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5)检查监控设备名牌的防爆标志是否符合下列要求:安全监控设备必须是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气设备,或是本质安全型与其他防爆形式韵复合型,输入/输出信号必须是本质安全型。
(6)检查外壳防护等级是否不低于IP43的要求,外壳是否完好。
(7)检查分站电源是否按防爆合格证配接传感器、分站、断电器、报警器等设备。
(8)设备之间是否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电缆吊挂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9)使传感器、分站、断电器停电,检查是否切断该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
(10)使地面主机停电,同时使用校准气样或调节甲烷传感器模拟超过断电门限,检查其甲烷风电闭锁功能和甲烷断电仪功能。
(11)检查校准气样是否按《煤矿安全规程》及其执行说明配制。
(12)检查技术资料及日报表是否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