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焊工安全技术规程

  仪器信息网 ·  2009-08-02 21:40  ·  26501 次点击
一、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二、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进行。
三、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保险链;球式浮筒必须有防爆球;胶皮薄膜浮桶必须装设厚度为1~1.5毫米,直径不少于浮桶断面积的60%~70%。
四、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五、乙炔发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头,不得采用紫铜制作。
六、高、中压乙炔发生器,应可靠接地。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校验。
七、碎电石应掺在小块电石中使用。夜间添加电石,严禁用明火照明。
八、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桶上放置物料,不准用手在浮桶上加压或摇动。
九、乙炔发生器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并且要距离明火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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