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仪器信息网 · 2009-08-02 21:40 · 7022 次点击
1目的
本规程用于指导操作者正确操作和使用设备。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指导电梯设备的操作与安全操作。
3管理内容
3.1操作规程
3.1.1电梯工必须是经专业培训经批准持证上岗的专职人员。
3.1.2在开启厅门进入轿箱之前,必须注意轿箱是否停在该层。
3.1.3开启厅门、轿箱门应用电梯门锁匙;开启轿箱内照明,将电梯上下开动数次检查是否正常。
3.1.4当电梯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揿按急停、警铃按钮(对用手柄开并控制的电梯,即将手柄回至零位),通知专职维修人员。
3.1.5运行时如发生停电,对于手柄开关控制的电梯,手柄应回零位。
3.1.6平层准确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再平层,行驶停止后方可换向。
3.1.7载荷应尽可能较妥地安放在轿箱中间,不应超额定载荷。
3.1.8禁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行驶,或揿按检修、急停按钮作为正常行驶中消除信号之用。
3.1.9当电梯使用完毕(操作者离开轿箱时),应将轿箱停于基站,断开轿箱电源开关,关闭厅门。
3.2安全操作规程
3.2.1进入轿厢之前,必须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进入之后,应检查操纵箱、灯、风扇等是否完整。
3.2.2开机之前必须查看交接班记录,检查急停开关是否可靠有效,门未关闭能否起动,这些检查正常后上下试运行一次,注意观察运行声响平层准确性,一切正常后方可投入载重运行。
3.2.3班中应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坚守岗位,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需离开轿厢时,应将其停于基站,断开电源开关,关好门,并告知去向。
3.2.4严禁运载易燃易爆物品。
3.2.5严禁在层门轿门打开情况下,按应急按扭进行正常运行。
3.2.6应注意制止乘客及货物依靠在轿门上。
3.2.7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通知检修人员进行检修并认真做好检修记录。
3.2.8下班后,应将电梯驶回基站停放,作好交接班记录,关闭电源开关,关好门。
3.2.9严禁超载运行,货物应摆轿厢中间,严禁在检修状态载货、载客运行。
3.2.10运行中突然停电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方可离开,并及时报告车间管理人员。
3.2.11设备检修,维护保养等应在基站挂“设备检修”标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