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动标准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仪器信息网 · 2009-03-10 19:49 · 6214 次点击
1.不要将绝对标准(判据)绝对化
前面我们介绍了国内外各种绝对诊断标准或判据。应该看到,这些标准的建立,一是有一定理论分析和估算做基础,二是靠长期实测数据或实验积累建立起来的。这种积累必然是有条件的。随着设备结构设计和制造工艺及使用条件的不同,加之测量仪器的不断发展,即使是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类设备,也不能机械的搬用这些绝对标准。一般来说,绝对标准都是较为保守的,因此,必须从本企业在用设备的状态出发,在参考绝对标准的基础上,建立本企业的设备诊断的相对标准(包括类比标准)。这样,方可达到设备诊断的目的,即保证设备的高效、安全和经济运行。
2.注意标准的应用对象。被监测设备应属于选用标准的应用对象范围。
3.注意标准的应用条件。如测量仪表、被测设备转速、功率、振动的测试参量(位移、速度、加速度)及其表征值(峰值、峰一峰值、有效值)、频带等应和选用标准规定的条件相符。
4.注意测点位置的正确选取。有些标准严格规定了振动参量的测取位置。在进行测量时要按标准选取测点,且每次测点位置应固定不变。尤其要依历史数据记录进行趋势分析及状态预测时,这一点尤其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