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开展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认证 引导全社会可持续消费
仪器信息网 · 2010-10-11 12:57 · 41161 次点击
当今世界面临多重危机的挑战,环境和气候问题正日益成为各国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很多国家都在努力探索应对危机的解决方案,以解决全球范围内的经济衰退,并不约而同地在其发展计划中推出绿色新政。近年来,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对其过去经济增长模式在环境方面的不可持续性越来越关切,对未来可能爆发气候危机的忧患意识也日渐提升,这使得人们不得不将环境与经济问题统筹考虑。正如周生贤部长多次多阐述的:一个好的经济政策就是一个好的环境政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快速增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经济总量已位于世界前列,但是由于长期以来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影响中国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经济社会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可以预见,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特别是我国在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的进程中,经济发展还将保持较快增长势头,资源环境仍将面临巨大压力。如何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在“十七大”报告中将环境保护提到新的高度,明确提出要“更加注重加强节能环保,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
“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实际国情出发,借鉴国际先进的发展理念与经验,着力解决我国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矛盾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对当今社会生产、流通和消费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就是要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倡导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构建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社会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其基本内容是按照“生命周期”原理,建立起有效的可持续生产和可持续消费模式,实现社会生产和再生产活动中资源流动方式的“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和无害化处置”,并充分提高生产和再生产活动的生态效率,以最少的资源能源消耗和最低的污染排放,取得最大的经济产出,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这一核心内涵决定了建立可持续生产和可持续消费体系是我国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两个重点领域和基本任务。而大力倡导并发展绿色经济可作为可持续生产和可持续消费的重要抓手。
1绿色经济全球化形势下的中国绿色新政
“绿色低碳经济”的概念最早由英国提出。作为绿色经济理念的发起国,英国已将绿色经济确定为国家发展战略,并提出了以创造10万个就业为目标的绿色计划。美国奥巴马政府将“绿色”作为其施政目标,加大对新能源领域的投入,提出将美国传统的制造中心转变为绿色技术发展和应用中心。日本政府在2009年4月发布了《绿色经济与社会变革》的政策草案,欲通过实行消减温室气体排放等措施,强化日本的绿色新政,并提出到2015年将环境产业的市场规模扩大到100万亿日元,该领域的就业人员增至220万人。由此可见,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已把发展绿色低碳经济作为应对金融危机、经济衰退、环境恶化和气候变化等多重危机的重要对策。
伴随全球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的热潮,中国政府也非常重视并启动了绿色低碳经济的推进工作。2009年8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首次把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009年9月22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开幕式上发表了题为《携手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重要讲话中,承诺中国将把应对气候变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争取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有显著下降。2009年11月,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先生在出席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09年年会开幕式时发言指出: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成为国际上一个重要的趋势,要构建环境友好型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实现可持续发展。2010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做政府报告时也明确指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要努力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2010年的5月8日,李克强副总理在出席“绿色经济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会议”时再次强调:要大力推动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的同时,特别要积极倡导绿色消费,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选择节约、环保、低碳排放的消费模式,推动经济持续、持久的复苏与发展。
2.中国目前可持续消费政策框架与现状
为全面落实中国政府所做出的庄严承诺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指示精神,必须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同时更加关注可持续消费领域的政策调整合有效实施,建立并不断完善有利于促进绿色和可持续消费的法律制度和经济政策,全面实施旨在推动绿色消费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制度,并加速政府绿色采购和消费制度法律化的进程。
当前,我国在可持续消费法律制度和经济政策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积极进展,可持续消费政策框架基本形成:
架爱续的践工具和手段建立方面,都还相当的薄弱,应该引起高度重视第一,在可持续消费的法律制度方面。可持续消费的法律制度包括在政府和公共机构内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和消费的制度,还包括可持续消费涉及全过程的领域。我国已经建立如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清洁生产制度、中国环境标志制度、政府绿色采购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使资源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各个环节实现高效率的循环和利用,有力的保障了可持续消费的最终目标的实现。
第二,在可持续消费经济政策方面。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绿色金融制度、绿色信贷和绿色投资等激励性经济政策,它将有力的推动可持续消费中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与环境保护。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推进节能减排,我国可持续消费政策还将围绕我国落实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具体政策措施做进一步的调整,但总体趋势是依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运用行政、经济、价格、税收、财政、信贷、收费、保险等经济手段,调节或影响市场主体行为,促进我国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的发展,有效推进绿色与可持续消费,以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的发展。
3.我国推进可持续消费的主要手段与措施
3.1中国环境标志制度
中国建立环境标志认证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引导消费者购买低污染、低资源消耗的环境友好型产品,并通过消费者的购买取向引导生产企业改善环境并减少资源消耗。经过16年的发展,中国环境标志计划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目前已有1600多家企业,3万5千多种型号的产品通过了中国环境标志认证,环境标志产品产值近2000亿元,中国环境标志认证企业数量与产品数量居世界前列。2009年,中国环境标志与联想、中国移动、中国石油和百度等国内知名企业一起获得由中央电视台组织社会大众评选的《中国经济发展60年60品牌》的荣誉称号,这充分证明了中国环境标志制度在推动可持续消费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3.2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近年来,中国政府充分认识到政府绿色采购在构建“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发布了一系列的政策来支持和推动中国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开展。2006年10月24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明确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截至2010年3月为止,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公布了五批清单,第五批绿色采购清单共有24个产品类别,共有691家企业的10004个产品型号的产品进入到政府绿色采购清单。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实施标志着中国政府已正式将环境准则纳入其采购模式,对于引导绿色生产和消费,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具有非常积极和重要意义。3.3环境税费政策
为提高环境资源配置效率、促进污染减排、改善环境质量,以强化排污总量控制、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为基础,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构建能够反映环境资源稀缺程度、供求关系和污染治理成本的排污价格体系,推进形成污染减排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此外,我国正在考虑实施绿色电价,将环境保护成本完整计入电价,实现环境保护的“外部成本内部化”,为电力环保产业快速稳健的成长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环境;积极推进水价改革,不断完善水价形成机制,有效反映我国水资源稀缺状况,促进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并提高用水效率和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
3.4绿色信贷、绿色金融
中国政府实施了绿色信贷政策。要求金融机构对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给予信贷支持。进一步规范了公开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的内容、提供方式和异议处理方式,建立了“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系统公开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的平台”,初步实现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的及时公开和及时更新。全面落实绿色信贷政策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工作,为今后进一步完善绿色信贷奠定扎实基础。
3.5绿色的家电下乡政策
为保增长并拉动农村消费。2008年,国家启动了家电下乡政策,将电视机、电冰箱产品等10类产品列入家电下乡政策补贴范围,以扩大农民家电产品的消费;在家电下乡政策中明确要求优先选择节能环保产品,同时还要求中标家电生产企业的环境污染物排放必需达标。为促进环境友好型产品的市场发展和农村地区的可持续消费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3.6实施绿色贸易政策
为进一步调整我国产品进出口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贸易,2008年,我国出台了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并下调或取消了“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退税,同时调高或新开征部分产品的出口关税,有效控制或减少资源类产品和能源性产品的出口,以促进我国的节能减排。
概而言之,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是中国当前发展经济需要解决的问题,促进消费观念的转变,倡导可持续消费模式是我国未来一段时间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也是促进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必由之路。
4.积极开展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认证,引导全社会可持续消费
近年来,在环境保护部的大力支持下,环境标志认证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同。国务院在《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及《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中均明确强调,要鼓励使用环境标志产品,各级政府机构要实施绿色采购。上述事证表明,中国环境标志制度已经成为我国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抓手。
2009年哥本哈根会议召开前夕,温家宝总理向全世界郑重宣布了我国的温室气体自主减排目标,即到202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40%-45%,这是中国政府首次提出碳减排目标,它吹响了我国向绿色低碳经济转型的号角,也标志着我国的绿色低碳经济将进入一个长期加速发展的阶段。
环境保护部领导高度重视发展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特别是利用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认证来推动、促进和引导我国的低碳经济和可持续消费的发展。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早在2009年初就启动了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认证方面的研究工作,并与德国、英国、日本和美国开展了多项具体合作研究。截至今年5月底,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已经完成了6类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认证标准的编制工作。中国环境标志低碳产品认证可以帮助生产商和销售商更好地传播产品在保护气候方面的信息,同时帮助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进行判断和选择,推动我国气候友好和可持续消费,引导消费者为保护气候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