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措施防方便企业办理3C认证
仪器信息网 · 2010-10-15 00:21 · 66271 次点击
近期,为进一步方便企业申请认证、减少重复检测和工厂审查、加快认证速度,国家认监委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一是针对近期申请相对集中的情况,在9家指定认证机构接受正常申请的同时,指导认证机构开办了网络申请,企业不必到认证机构来,只要在电脑上提出申请就可以受理。我们还要求有关认证机构把受理申请点前移,到生产一线、到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比较集中的地方进行现场办公,现场接受企业的申请。另外,针对一些企业对3C认证缺乏了解的情况,我们批准了一些资质条件比较不错的代理机构为企业进行代理申请,这些都将极大地方便企业。二是实施3C认证的产品和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原则上不再交叉。对低压电器等17种与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的产品,不再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对食品、电烤炉等6类产品实施3C认证制度和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适用范围做了进一步明确。同时,实施3C认证制度的产品和实施出口质量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原则上不再交叉。对电焊机等已经列入3C认证目录的12种产品,不再实施出口质量许可证制度。对于已经获得生产许可证、出口质量许可证的产品,本着以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补办后凭原证书换发3C认证证书。三是强制性产品认证中的工厂审查,承认已公布的45家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体系证书。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认证机构在对工厂审查时,企业凡获得上述45家认证机构在授权业务范围内颁发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经指定认证机构审核确认,可以免于对企业有关质量保证能力相同部分的审查。四是对于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规定的需随整机测试的零部件,认监委鼓励其获得自愿性产品认证,即符合条件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自愿性产品认证结果可为3C认证承认,免于单独测试,这样既可缩短认证周期,又可减少整机认证费用。五是为缩短3C认证的检测周期和认证周期,对一些特定情况,经考核工厂实验室条件,符合要求的可利用工厂自身检测资源进行样品检测,避免了企业往指定实验室送样检测。目前审核批准的工厂实验室有15家。关于周期按照国家认监委的要求,认证机构接受企业认证申请到出具认证证书,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90天这是最长时限,并非每个申请都需要90天。实际上很大一部分产品从受理到发证平均45天即可完成。关于收费统一收费标准是我国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建立“四个统一”的一项重要内容,同其他内容一样受到政府、中外企业以及有关技术机构的关注。为完成好这一“统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配合原国家计委做了大量的调研、比对、研讨与征求意见工作,结合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水平以及认证实施机构的体制,历时20个月,最后出台了目前正在实施的收费标准。3C认证的收费是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889号)文件规定核收的。3C认证是为国家、为公众和广大消费者服务的,不以盈利为目的,是在严格的认证成本核算前提下进行的。应该说,目前的收费基本是合理的。3C认证是我们按照国际规则建立起来的内外一致的认证制度,从目前的收费项目和设定的标准看,这项制度的收费与国际水平相比是相当低的。当时确定这样一个收费标准,主要是考虑了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关于标准3C认证贯彻的是国家标准。目前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的检测标准为275个,涉及产品要求的254个标准均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强制性标准是以国家法律确定的必须强制实行的准则,是国家根据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为推动经济发展、提高产品质量等实施的重要措施。在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问题上,没有变通的可能,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如果我们在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问题上打折扣,保护的只是落后,不利于国家经济发展大局和保护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有些小型民营企业提出因企业生产能力低,希望降低标准,这是不可能的。事实上,3C认证的有关标准基本上是原CCIB和CCEE认证制度依据的标准,只要工厂按照国家标准生产,建立了良好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就能够通过3C认证。个别中小企业要生存发展,最根本的是要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不能指望降低国家标准来求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