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指令(EC Directive)/CE认证简介
Bess · 2010-10-24 09:04 · 22991 次点击
CE标记(CEMarking)是一个被28个欧洲国家强制性要求在产品上携带的安全标志,字母“CE”是法文句子“conformeEuropeneene”的缩写,其意为“符合欧洲标准”。CE标记最初所使用的英文术语为ECMark,该术语于1993年签署的欧盟产品指令第93/68/EEC号中正式被术语“CEMarking”所取代。现在,所有的欧盟官方文件中均使用术语“CEMarking术语“CEMark”有时也见使用,但是并非官方术语。一个产品带有CE标记也就意味着其制造商宣告:该产品符合欧洲的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之相关法律中所规定的基本要求。因而该产品是对:使用者(人),宠物(家畜、家禽),财产(物业),及环境(自然环境)都安全的产品。在实际中,这些法律多以所谓的产品指令(ProductDirectives)之方式而发布。产品指令通常包含产品必须满足的“基本要求essentialrequirement”或者“性能水平performancelevels”与“协调标准harminizedstandard”.协调标准指的是由若干欧盟标准局(CEN,CENELEC,等)所制定的具体技术规范(也称:欧盟标准EuropeanStandards或协调文件HarmonizationDocument)CEN-欧洲标准委员会CENELEC-欧洲电工技术标准委员会一个产品带有CE标记也就是向欧盟盟国的官员表明:该产品可以合法地进入欧盟统一市场。一个产品带有CE标记可以确保:该产品可以自由的在欧盟统一市场内流通产品(必须)携带CE标记(之法规)允许欧盟的1,海关依法将缺乏CE标记的产品在进入欧盟海关时扣留2,市场监督机关依法将缺乏CE标记的产品从市场上取缔3,执法机关依法追究将缺乏CE标记的产品投放市场之个人和公司的法律责任随着越来越多的产品指令进入实施阶段,越来越多的产品已经被划入必须携带CE标记,否则不允许进入欧盟统一市场流通之列。可是,许多非欧盟出口商、制造商仍然没有意识到CE标记之重要性,以及CE标记对其欧盟出口业务的影响。CE标记是产品在欧盟境内销售的市场准入证明,除了规定制造商或其在欧盟的代理对其产品声明符合欧盟指令规定的基本安全要求并进行CE标记外,目前有20多条欧盟指令规定CE涵盖的产品范围及相关的安全要求必须由欧盟制定的机构(NotifiedBody)对其产品的符合性或生产过程的保证能力进行认证,包括压力设备(PED)指令97/23/EC,船用产品(MED)指令96/98/EC,建筑产品(CPD)指令89/106/EEC,低电压电器设备(LVD)产品指令73/23/EEC.电磁兼容性(EMC)产品指令89/336/EEC.机器产品(MD)指令98/37/EC。电梯(LD)产品指令95/16/EC等。97/23/EC压力设备容器指令,简称PED(PressureEquipmentDirective),它涵盖的内容广泛,包括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蒸汽锅炉其所涉及的安全附件等。该指令从1999年11月29日起开始执行,于2002年5月29日强制执行。89/106EEC,建筑产品指令,简称CPD指令(constructionProductDirective).覆盖了所有与建筑相关的产品,其中就包括了热轧干钢材,对这一部分产品,按照指令的要求,需要采用和符合的统一协调标准为EN10025,指令规定了基本要求,而协调标准实施指南则明确了技术细节要求。96/98/EC船用产品指令,简称MED指令(MarineEquipmentDirective)覆盖的产品包括船用防火设备(材料),船用污水处理设备、救生设备、通讯设备和通讯设备。095/16/EC电梯指令,简称LD指令(LiftDirective).目前覆盖有机房电梯、无机房电梯和观光电梯等对于所有要求欧盟指定机构进行强制性认证并带有CE标志的设备和产品,指定机构需要对制造商提供的设计、制造和试验等有关文件进行审核,并对制造商生产现场进行认证,以显示这些文件和生产过程都符合指令的要求经过欧盟指定的认证机构,证实公司的产品符合指令相关安全要求,公司就可以发表符合性声明并在产品上加贴CE标志。这将允许该产品在整个欧盟经济区(EEA)内自由流通。另外,通过认证提升企业在产品及质量管理体系的水平以及国际上本行业的知名度,尤其有利于企业在中国加入WTO后具备参与国际竞争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