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新发布的《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解释

  新闻专员 ·  2008-02-28 11:13  ·  35682 次点击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将施行不同准确度等级的计量标准将实行分类考核管理**
来源:质检总局发布时间:2008-2-28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33-2008于日前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发布,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
新发布的《计量标准考核规范》是在2001年发布的旧规范的基础上进行的修改、补充和完善。新规范对计量标准考核的工作程序和考评时间进行了调整,实现数据采集电子化,使计量标准考核工作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新规范对高准确度等级和低准确度等级的计量标准实行分类考核管理,进一步提高考核的可操作性和质量;为了适应校准的需要,新规范还提出了计量标准器具以校准方式进行溯源时的相关要求;同时,还完善了计量标准的考核内容和方法,并将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对计量标准提出的新要求贯彻其中,使之与国际通用要求相一致。
计量标准考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赋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自1985年《计量法》颁布实施以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有关计量标准考核管理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成立了考核工作机构,建立了一支素质较高的计量标准考评员队伍,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实施了考核。
新修订的《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发布正是为了适应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的需要,和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对计量标准提出的新要求,从而进一步提高我国计量标准考核管理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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