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

  xu_zun ·  2008-03-03 14:11  ·  138195 次点击
中国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
时间:2006-03-2207:00文字选择:大中小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目录。
二、本目录所列的计量器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明细项目。本目录项目,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具体项目为:
1、尺:竹木直尺、套管尺、钢卷尺、带锤钢卷尺、铁路轨距尺;
2、面积计:皮革面积计;
3、玻璃液体温度计:玻璃液体温度计;
4、体温计:体温计;
5、石油闪点温度计:石油闪点温度计;
6、谷物水分测定仪:谷物水分测定仪;
7、热量计:热量计;
8、砝码:砝码、链码、增铊、定量铊;
9、天平:天平;
10、秤:杆秤、戥秤、案秤、台秤、地秤、皮带秤、吊秤、电子秤、行李秤、邮政秤、计价收费专用秤、售粮机;
11、定量包装机:定量包装机、定量灌装机;
12、轨道衡:轨道衡;
13、容重器:谷物容重器;
14、计量罐、计量罐车:立式计量罐、卧式计量罐、球形计量罐、汽车计量罐车、铁路计量罐车、船舶计量仓;
15、燃油加油机:燃油加油机;
16、游体量提:游体量提;
17、食用油售油器:食用油售油器;
18、酒精计:酒精计;
19、密度计:密度计;
20、糖量计:糖量计;
21、乳汁计:乳汁计;
22、煤气表:煤气表;
23、水表:水表;
24、流量计:液体流量计、气体流量计、蒸气流量计;
25、压力表:压力表、风压表、氧气表;
26、血压计:血压计、血压表;
27、眼压计:眼压计;
28、汽车里程表:汽车里程表;
29、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
30、测速仪:公路管理速度监测仪;
31、测振仪:振动监测仪;
32、电度表:单相电度表、三相电度表、分时记录电度表;
33、测量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
34、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量仪:绝缘电阻测量仪、接地电阻测量仪;
35、场强计:场强计;
36、心、脑电图仪:心电图仪、脑电图仪;
37、照射量计(含医用辐射源):照射量计、医用辐射源;
38、电离辐射防护仪:射线监测仪、照射量率仪、放射性表面污染仪、个人剂量计;
39、活度计:活度计;
40、激光能量、功率计(含医用激光源):激光能量计、激光功率计、医用激光源;
41、超声功率计(含医用超声源):超声功率计、医用超声源;
42、声级计:声级计;
43、听力计:听力计;
44、有害气体分析仪:CO分析仪、CO2分析仪、SO2分析仪、测氢仪、硫化氢测定仪;
45、酸度计:酸度计、血气酸碱平衡分析仪;46、瓦斯计:瓦斯报警器、瓦斯测定仪;
47、测汞仪:汞蒸气测定仪;
48、火焰光度计:火焰光度计;
49、分光光度计:可见光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荧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50、比色计:滤光光电比色计、荧光光电比色计;
51、烟尘、粉尘测量仪:烟尘测量仪、粉尘测量仪;
52、水质污染监测仪:水质监测仪、水质综合分析仪、测氰仪、溶氧测定仪;
53、呼出气体酒清含量探测器:呼出气体酒清含量探测器;
54、血球计数器:电子血球计数器;
55、屈光度计:屈光度计;
56、电子计时计费装置:电话计时计费装置;
57、棉花水份测量仪:棉花水份测量仪;
58、验光仪:验光仪、验光镜片组;
59、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根据本目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实施的项目。
四、本目录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五、本目录自一九八七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11 条回复

ljhkm  2010-06-23 15:07
感谢楼主

本文来自中国计量论坛 http://www.cncal.com/,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cncal.com/viewthread.php?tid=12135&highlight=%c7%bf%d6%c6%bc%ec%b6%a8!
wespcl2008  2009-01-20 15:05
学习了呵呵
zhaoyan  2009-01-10 22:04
本目录项目,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其余的项目均可以校准,测试或检定。
cangyanyan  2009-01-10 16:04
太好了,谢谢
hongfengye  2008-05-15 15:50
楼主,您好!学习您的大作之后,受益匪浅哦!收藏了!希望您日后多多给我们共享此类资料!
本文来自: 中国计量论坛[www.520cal.cn]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520cal.cn/viewthread.php?tid=12135&highlight=%C7%BF%D6%C6%BC%EC%B6%A8
woshi_tjy  2008-03-26 12:24
国质检量162号

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
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部门:
为适应科技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务院授权,现决定将燃气加气机、热能表2项2种计量器具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见附件,以下简称《目录》)。经过此次调整,《目录》总计61项118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和国务院的授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将随着法制计量工作的需要,对《目录》进行调整。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及其《目录》的有关规定实施管理。

附件:新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



二OO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新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

1. 燃气加气机:燃气加气机;
2. 热能表:热能表。
将军  2008-03-26 12:15
专家啊,绝对是专家,学习
xu_zun  2008-03-06 09:34
谢谢你的捧场。:loveliness:
chinagaow  2008-03-04 14:30
楼主,您好!学习您的大作之后,受益匪浅哦!收藏了!希望您日后多多给我们共享此类资料!
xu_zun  2008-03-04 12:37
本目录自一九八七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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