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电器常识
仪器信息网 · 2011-03-24 00:55 · 9340 次点击
防爆电器产品有防爆全塑、防爆启动箱、防爆配电箱、防爆非标配电箱、防爆灯、防爆全塑按钮、防爆操作拄、防爆照明开关、防爆指示灯、防爆主令控制器等厂用防爆电器
一、危险场所划分:
·根据爆炸环境出现的频率和持续的时间把危险场所划分为不同的区域。
气体场所分为三个区域:0区、1区和2区。
0区:爆炸性环境中的爆炸混合物以气体、蒸气或薄雾形式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在正常运行时,爆炸性环境中可能出现气体、蒸气或薄雾形式的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1区:1区是防爆电气设备的典型应用场所。
2区:在正常运行时,爆炸性环境中不太可能出现气体、蒸气或薄雾形式的爆炸性混合物,如果出现也只是偶尔发生并且短时间存在的场所。通常情况下,“短时间”是指持续时间不多于2个小时。
粉尘场所分为三个区域:20区、21区和22区:
20区: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燃性粉尘连续出现或经常出现,其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和/或可能形成无法控制和极厚的粉尘层的场所及容器内部。
21区: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粉尘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但未划入20区的场所。该区域包括,与充入或排放粉尘直接相邻的场所、出现粉尘层和正常操作情况下可能产生可燃浓度的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的场所。
22区:在异常条件下,可燃性粉尘云偶尔出现并且只是短时间存在、或可燃性粉尘偶尔出现堆积或可能存在粉尘层并且产生可燃性粉尘空气混合物但未划入21区的场所。如果不能保证
排除可燃性粉尘堆积或粉尘层时,则应划分为21区。
二、温度组别:
·爆炸性气体引燃温度及设备允许最高表面温度分组:
气体引燃温度(℃)设备允许电向表面温度
T6(85°)T5(100°)T4(135°)T3(200°)T2(300°)T1(450°)
85
100
135
200
300
450
引燃温度
设备允许最高表面温度(℃)
·场所中的气体、蒸气分级/允许使用设备级别:
场所中气体、蒸气分级允许使用设备级别
A级(例如:丙烷、戊烷、苯、汽油、乙醇、乙醛、丙酮、甲胺等)ⅡA、ⅡB或ⅡC
B级(例如:乙稀、二甲醚、焦炉煤气等)ⅡB、ⅡC
C级(例如:氢气、乙炔和二硫化碳)ⅡC
·防腐电工产品标志:
环境条件适用环境类别和标志
0类(轻腐蚀环境)1类(中等腐蚀环境)2类(强腐蚀环境)
户内--F1F2
户外WWF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