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德国计量研讨培训工作总结

  新闻专员 ·  2008-03-10 21:53  ·  64665 次点击
根据中德计量合作意向书,应德国巴伐利亚州经济部的邀请,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刘新民、赵燕、徐文见,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王华等18人于2007年12月9日至23日参加了由德国计量学院举办的法制计量研讨培训班,全体成员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对德国的计量工作都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和了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德国计量基本情况
1.计量体制情况
德国计量体制分为三级,国家级部门为德国联邦物理技术研究院(PTB),该院是行政管理和技术合一的机构,隶属于德国经济部。地方各州(相当于我国的省)政府设有州一级的计量部门,一般归属州经济部领导,按区域设置市一级检定局,直属州计量部门领导。1990年10月两德统一后,全德共有16个州,每州设有1个计量局。从2006年起,进行改革,将柏林与勃兰登堡州计量局合并、将汉堡与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州计量局合并。目前还有14个州计量局,全国共有76个市检定局。将来发展的趋势还有可能再合并某些州、市局。
另外,由于历史上的原因,德国的计量部门还负责防弹玻璃和民用枪械和弹药的检验。全德共有7个民用枪械弹药检验局,分设在7个州的计量部门。
2.计量人员情况
德国人口8200万,约每百万人设置一个计量局,约每5万居民中有一名计量检定人员。全德国从事计量工作的人员约2700名,其中PTB有1500余人,各州有1200余人。计量人员中一半为公务员;一半为职员。公务人员每2年考核一次。在招聘时即分别设定公务员或职员岗位,岗位严格区分,上岗都要经过岗前培训。每名检定员检定的业务范围相对较宽,各项计量器具的检定基本上都能操做。检定员可以单独到现场开展工作,检定报告由其负责人批准即可。
3.检定工作情况
在德国,检定与型式评价的计量器具范围一致。检定的计量器具共有23大类,除水表、煤气表、电表和热量表由国家授权站检定外,其它计量器具均由政府计量部门进行检定。检定由政府计量部门来实施,而校准则由社会上的各类技术机构进行,德国设有校准服务局(DKD),负责校准实验室的认可。也有个别政府计量部门从事校准工作,在德国设在州计量部门的DKD校准实验室共有7个,如巴伐利亚州的兰茨胡特市检定局有DKD的质量校准实验室。
二、巴伐利亚州计量工作情况
近年来,经过了人员精简和机构合并,巴伐利亚州计量局人数己减少了近三分之一。1995年为300人;2002年则为269人;现有在职人员220人,有30余名退休人员。原来该州每个市设置1个检定局,近年来一些相邻的市局经过合并重组,如慕尼黑市检定局、兰茨胡特市检定局曾先后与相邻的市局合并,目前还有7个市检定局,每个市检定局工作人员约20人,州计量局的编制由州经济部和财政部来确定,业务工作一般隶属经济部负责管理,市局局长的人选由州计量局与经济部协商确定,由州局任命。如兰茨胡特市检定局共20人,设正、副局长各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4名,检定人员14名。近年来,该州计量收入一直保持在1200万欧元左右。
1.定量包装商品的监督管理
德国定量包装商品的量限是5克到10公斤,或5毫升到10升。
巴伐利亚州目前共有3500家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由于计量工作人员不断减少,大概每年对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检查的数量只有一半。经统筹规划,政府计量部门拟订检查计划,配有专用定量包装商品车,车上装备计算机,相关的计量器具,携带相应的数据卡片(内含有全部厂家的相关信息),前往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企业的生产现场或仓库进行检查,当场实施检验并出具结果报告。如遇有消费者投诉,可专门到生产厂家进行检查。监督检查不事先通知被查企业。检查方法或为全检,或为抽检;一般用抽检的方法,集中于重点产品及重点规格。检定监管人员有一定资格的要求,接受过专门的培训。定量包装的检查按规定收取费用。
2.处罚的相关规定
对于违规要进行处罚,首先分析原因,然后发出罚款通知。处罚企业根据违规生产产品的货值来确定,有生产记录的依据生产记录;没有记录的,视同在此之前一直违规生产。
如进口产自欧盟成员国以外国家的定量包装商品违规,则由进口商接受处罚。对违规的其他欧盟成员国企业生产的E标志产品不能直接进行处罚,德国与其他欧盟国家监督检查的联动机制比较复杂,如德国地方计量部门确认其他欧盟成员国生产的产品违规,需层层上报至德国联邦政府部门,由其通报相应的成员国政府相关部门,最终由其他成员国政府相关部门对违规生产企业处罚。近期有望由德国州的经济部直接与其他成员国的相关计量部门直接通报违规的有关部门情况。
三、关于德国授权站的情况
一百多年前,开始了计量授权方面的工作,授权的项目仅包括水表、电表、煤气表和热量表4类计量器具,这4类计量器具由国家授权站实施检定,授权站站长要向州计量部门宣誓,并由州计量部门进行监督管理。目前,全国共设有370余个国家授权的4表站(即电表、水表、煤气表、热能表)。
1.授权站的申请
在德国,建立授权站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实验室环境条件;二是相应的标准器设备由PTB考核;三是合适的人员条件;四是保证授权工作进行的足够的能力条件。五是有足够的赔偿能力。凡是对检定授权感兴趣的机构均可提出申请,同时允许四表的生产企业申请授权,但申请企业必须保证授权站的公正性和独立性。授权站的建立要先申请,再经考核通过,在授权前还要经过现场确认。除标准器要到PTB送检外,其他成立条件由州计量局考核。
2.站长与副站长的任职
授权站至少要有一名站长和一名副站长。经所在企业/申请方的推荐和确认,州计量局才能任命正(副)站长。正(副)站长可以兼职,但不允许参与经营性的活动。另有一些限制性任职条件:如正(副)站长不得为所在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近5年无不良记录;还有学历要求,站长要大学毕业并且获工程师资格,副站长要大专毕业;专业知识方面,经由德国计量学院培训并要通过学院的考试,方可宣誓就职。
3.检定站的工作规则
实施检定时,必须要有一名站领导值班。在检定周期内,授权站要保存检定相关的文档材料,有些资料保存时间更长达30年。授权的检定范围非常明确;如需要扩项,要向州局申请并经考核,不得超范围工作。在扩项考核中,PTB还要考核标准器,考核标准器要单独缴费。授权站所在企业不得影响授权站检定的公正性和独立性,否则要承担连带责任。
4.对授权站的监督检查
巴伐利亚州计量部门每年对授权站监督1次,并收取年费。收取年费的数额按授权站检定台(件)数量收取,大约为1500至7900欧元。监督检查内容主要是查验证书,从仓库取样,进行检验,与现场检验人员进行交流,用自行所带的标准器与企业的标准器进行比对,填写检查报告等。
四、关于欧盟计量器具指令(MID)
MID指令目的就是促进计量器具的自由流通,但只限于所涉及的十类计量器具产品的首次投放市场的相关管理;指令没有规定的,由本国自行决定,体现了欧盟一贯坚持的由政府行使监督权力的原则。对于出现问题的产品,可以发出禁令,实施召回或禁止生产。如德国各州局对于出现问题的德国产品,需上报至联邦经济部,方可发出禁令;对于其他成员国的产品,则由德国政府部门报其他成员国的相关监管部门,由其发出对该生产企业的相关禁令。
欧盟计量器具指令所确立的指令的部门
MID规定,任何机构均有可能成为被指定部门,由各国政府决定被指定的部门,由欧盟委员会在公告中发布。
被指定的部门分为3类:第一类部门是被指定为型式评价机构的部门,如德国的PTB,现有指定的型式评价机构20多家;第二类是被指定为对生产十类产品的企业进行质量体系认证的部门,在对生产以上十类产品的企业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后,企业可自行对产品进行检验,打上CE标志,投放市场;第三类是被指定为负责产品检验的部门,如企业未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可由其对十类产品进行检验,然后打上CE标志,投放市场。
成为指定的部门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能保持公正,要与产品的生产企业、产品开发设计者和产品的使用者无直接关系;二是具有独立性和可靠性;三是有相关的人员和能力。
MID对检定的影响
MID实际上使部分计量器具的首次检定有条件地交给政府计量部门以外的其他机构,在一定条件下企业可以首检自己生产的计量器具(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从经济角度上看,计量工作在过去与现在收支平衡。MID实施后,会受到竞争的影响而降低计量部门的首次检定收入,导致首检收入下降。但从巴伐利亚州计量局的实践情况来看,与上述情况相反,随着计量检定服务的地域辐射范围拓宽,业务量反而有所增加,从2007年情况来看,各项检定收入共增收了100万欧元。
五、几点体会
尽管中德计量技术和行政管理体系有所差别,但是作为计量事业相对发达的德国,其先进经验确有许多值得借鉴之处,对此有以下几点体会:
1、强制检定部分业务的社会化值得关注
近年来,如何发挥社会化机构在检定中的作用,尤其是私营机构的作用,引起了广泛关注。如何能够实现检定的目的同时又减少政府开支,更大程度地促进社会发展、实现社会利益的最优化,是欧盟不少成员国政府思考的问题。MID指令的出台,就是一次重大改革,对十种计量器具的首次检定已经有条件地交由社会化的机构实施。目前,周期检定的权限还在欧盟各成员国,在保证周期检定公正独立的前提下,追求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相对较低的行政成本,政府计量部门也有可能放弃周检的技术工作,而只对从事周检工作的社会化机构的监管。对此需进一步跟踪和思考。
2、抓好人员的培训工作
德国政府计量部门的计量人员较少,但是计量工作和监管到位,原因有以下几方面:第一,注重抓好培训工作,人员业务精,素质高。德国注重以人才培养夯实计量基础工作,计量人员要参加岗前和在岗的培训,培训注重实效,检定人员基本上能从事所有检定项目的业务工作。第二,列入法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种类少,业务比较单一,因此,各市检定局的业务范围就是从事计量器具的检定和监督检查,确保计量器具检定到位。
3、政府部门之间沟通协作良好,建立高效便捷的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良好的部门间协作,充分沟通、资源共享,节省了计量部门相对紧缺的资源,提高了计量管理部门各项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了政府计量部门的监管成效。比如,建立了计量部门与其他部门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如注册成立公司或企业、进口商进口货物等需要向政府相关部门备案的相关信息,计量部门都能及时得到,对其中有关计量方面的信息及时备案,实施监管。因此,倡导沟通协调,在尊重各职能部门业务流程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一套便捷、高效的信息互换机制将对计量工作的开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4、充分挖掘资源,探索资源的最佳配置方式
第一,整合政府计量部门的资源。如巴伐利亚州突出重点和优势项目,在州内各市局的建设上统筹兼顾,不搞重复设置。发挥各市检定局的专长,某些计量器具检定任务常集中交由一两个市级检定局承担。
第二,充分发挥授权站的作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四表(水表、煤气表、电表和热量表)的检定业务全部交由授权站实施,减轻了政府计量部门的工作量,从而能集中做好其他计量器具的检定。
第三,为了改善工作的有效性,节省行政资源,对政府计量部门进行了整合,州级的计量部门己整合了2个,对市级的检定局也进行了整合。只有政府计量行政管理部门、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明确各自职责,准确定位,优势互补,实现检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共享,才能促进计量工作的整体健康发展。
赴德研讨培训小组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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