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能源之星”对整体式LED灯的规定
仪器信息网 · 2011-03-24 01:07 · 28541 次点击
美国“能源之星”在2009年12月3日发布《整体式LED灯能源之星认证》的第一版,目前该认证计划为修订版v1.2,对整体式LED灯的具体规定如下:
1.范围
这些标准适用于整体式LED灯,它被定义为一种包含发光二极管、一个集成LED驱动器和一个设计用来通过ANSI标准灯座/插座连接到支电路的标准灯头的灯。这些标准包括非标准形式的整体式LED灯,以及计划取代标准通用白炽灯、装饰(烛台风格)灯和反射灯的整体式LED灯。
2.对所有灯的要求
3.包装要求
规范中对产品提出了一系列的包装要求,例如:
担保产品包装必须注明“担保”或“有限担保”以及用于消费者投诉服务的受话方付费电话号码(如,800),或邮寄地址,或网站地址(如果有的话);
产品包装的语言英语或者英语附加其他语言。对销往加拿大的产品,包装上必须包括英语和法语;
与控制器的不兼容以及应用例外灯的包装必须清楚地注明任何已知与光控、调光器或定时装置的不兼容;
可调光灯灯的包装及产品信息单必须包含警告标签,说明灯可能不能与所有的调光器兼容,并确认网址(URL)以查询最新的调光器兼容信息;
用于在低压线路上使用的LEDMR-16灯的包装必须标明与低压变压器的兼容性;
灯的包装及产品信息单必须包含警告标签,说明灯可能不能与所有的在现有灯具中使用的低压变压器兼容,并确认网址(URL)以查询最新的低压变压器兼容信息;
非标准灯灯的包装必须标明非标准灯所适用的灯的应用领域及灯具类型;
使用LightingFacts™标签;
产品型号;
等等。
4.非标准灯要求
5.替换灯要求
5A.全方向灯
5B.装饰灯
5C.定向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