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纺织品阻燃规例
仪器信息网 · 2011-03-24 00:42 · 23309 次点击
美国联邦政府(透过美国消费产品安全议会)及加州州政府对现时衬垫家具、床褥及床具订立新的要求,美国纺织品阻燃规例。此外,对于联邦一般服装标准亦提议作出修订。
*一般服装
所有在美国出售的衣饰必须符合美国消费者委员会之联邦法规16第1610部份的要求。按照此标准,布料在原有状态时及根据特定的程序先用手洗,再经过干洗后的样品进行测试。根据燃烧时间及在45度燃烧室内的燃烧状况,样品会被订下一个级别。在美国销售第三布级料是违法的。
*儿童睡衣儿童睡衣及相关的衣物需要符合美国消费者委员会之联邦法规16第1615或1616部份的要求。
*衬垫
加州要求衬垫产品根据美国加州防火TB117的要求进行防火测试,衬垫部件及其它部件分别需要进行明火及香烟燃点测试。
*床褥及床具
由2005年1月1日起,所有在加州销售的床褥需要符合美国加州防火TB603的要求。但现时则没有“床具”的规例。所有包含填充物料的“床上”用品(如棉被、被子、床褥套、枕头等等)将会受到加州州政府立例规管。
部份现有的防火规例
产品类别规例/标准
一般服装16CFR1610,ASTMD1230
儿童睡衣16CFR1615&1616,ASTMD6545
衬垫(明火及香烟)CATB117
床褥及床褥套(香烟)16CFR1632
床褥(小明火)CATB603
地毯及厚地毯(药丸测试)16CFR1630&1631,ASTMD2859
*注:儿童睡衣指任何服装产品在商业自愿性产品标准部门所订立的要求(以前界定为商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