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仪器信息网 · 2011-03-24 00:08 · 34307 次点击
国家环保部首次公布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明确规定医院病房、住宅卧室、宾馆客房等以休息睡眠为主、需要保证安静的房间,夜间(22:00至次日6:00)噪声不得超过30分贝,白天(6:00至22:00)不得超过40分贝。从今年10月1日起,市民将可根据新出台的噪声标准判断所处区域的噪声是否超标。
据了解,我国此前已出台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但缺乏具体的实施标准和测量噪声的办法。此次公布的标准将重点解决这一问题。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市民处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那么按照规定,他所在地区的医院病房、住宅卧室、宾馆客房等以休息睡眠为主、需要保证安静的房间,夜间噪声不得超过30分贝,白天不得超过40分贝。以居住、学校、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其室内噪声白天不得高于45分贝,夜间不得高于35分贝。该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环保部昨天还同时公布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其厂界外噪声限值与社会噪声基本相符。如果市民对有关部门测出的噪声值有疑义,也可登录环保部网站查阅最新的噪声测量办法。
目前社会上的噪音污染比较大。随着城市交通的发展和现在全国各地房地产兴建的火热,已经对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严重的影响。国家出台了相关标准后,各部门和各企业也购买了相关噪音检测设备来确保不对环境造成噪音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