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工艺管理办法: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仪器信息网 ·  2011-04-02 14:42  ·  16466 次点击
及产品的工艺管理办法
第一条各车间必须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工艺规程,任何人不得违犯。
第二条工艺、设备各车间不得任意改动,如需改革必须先由车间技术组提出书面修改方案,并附图纸,经技质处审核,报厂部批准后,方可改动。
第三条技术操作规程的管理和解释工作属厂技术处工艺组,规程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是:由车间技术组负责起草,工艺处工程师签报,厂持质处审核、修改,技术付厂长或主任工程师审批,并报公司备案核准,最后由厂部颁发执行。
第四条如因生产条件变化或处理技术质量管理thldl.org.cn制度质量事故的需要,技术操作规程需作局部性临时变更时,由车间技术组起草“技术操作暂行条例”报厂技质处审核,技术付厂长或主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新产品试制的“技术操作要点”由厂技质处制定。技术付厂长批准,公司总工程师核准后执行。并不断探索、补充修改,以期达到最佳效果。新产品的各项技术性能、经济效益经有关部门和用户签订满意后方可批量生产。
第六条产品创优工作必须全厂上下牢固树立后技术质量。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质量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准确地做好原始记录。各工序严格把关,认真操作,开展全面技术质量管理制度管理,经常访问用户,广泛征求意见,要做到:在思想认识上要有高度责任感;在技术操作上要一丝不苟;在产品技术质量管理制度上要精益求精。
第七条各车间都要认真、准确地搞好原始记录,要妥为保存两年以上。严格按钢种、炉号组织生产、检验、入库、发货。
第八条技术操作规程是进行生产活动的法规。厂技质处要经常不断地深入到车间和车间技术组一起经常检查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原始记录是否准确、完善。并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第九条车间技术组每月十号前应将上月技术工艺技术质量管理制度情况书面报厂技质处。
第十条学习兄弟企业的先进经验,努力降低金属消耗、节约能源,不断提高产品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和经济效益。
第十一条产品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制定、组织实施及检查实施情况和采取的技术措施,由技术质量处负责,并与生产处和各生产车间共同协商。
第十二条根据公司下达的新产品试制任务要求,厂技质处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订货合同,参加与用户签订具体的技术协议和技术条件。
2、根据技术条件着手生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制定新产品试制“操作要点”,经技术付厂长(或主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4、深入车间和车间一起共同研究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
第十三条经常访问用户,了解使用情况,提出书面意见。
第十四条新产品试制后须经有关检验部门对产品进行技术质量管理制度鉴定,并有鉴定报告单。
第十五条经检验合格,用户满意后方可转产。同时进一步修订技术操作要点,写出试制总结和整理好有关技术资料,纳入规程。
第十六条标准化是组织现代化生产的重要手段,是科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标准化就没有专业化,就没有高技术质量管理制度、高速度、高效益。因此,必须重视和加强标准化管理。
第十七条技术标准是从事生产活动的技术依据。凡我厂生产使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都应有验收标准。各车间生产的主要产品应有各自的技术要求,都必须按一定的标准组织生产。
第十八条标准分为国家标准、部颁标准、企业标准三级。企业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抵触。
第十九条本厂内部转移的半成品,在执行国家标准、部颁标准时,由于条件限制或特殊情况,可制定低于上述两标准的企业暂行标准。但要说明理由并写出报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条技质处为厂标准化管理部门,设专人分管标准化工作。主要任务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方针、政策,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标准。解释标准条文,督促检查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定期加以总结提高,以供修订本企业标准。
第二十一条企业标准(技术条件)的制定或修订由技质处负责起草,组织讨论,经厂技术付厂长(或主任工程师)审核后上报公司,经公司审核同意后批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随着生产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根据用户需要,所制定的企业标准(技术条件)即要相对稳定,又要及时修订,以保持其先进性,一般每隔三年进行一次复审,决定其是否继续有效,分别予以确认、修订或废除。
第二十三条坯料的验收,半成品的检查以及成品的检验,都必须按照有关国家、部、企业标准进行,符合标准的产品由检验部门填发合格证。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一律不列入计划完成数。不计产量,不准以正品出厂。
第二十四条新产品试制、新工艺设计都要充分考虑标准化的要求;设计任务书、工艺要点、规程都必须满足标准化的要求。在鉴定、定型时都必须进行标准化审查。新产品投产前,新工艺实施始,都必须制定出产品标准,否则不准批量生产。
第二十五条标准一经批准发布,就是技术法规。各单位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或降低标准。
第二十六条新标准颁布后,技质处要立即发放给有关单位,并督促、检查有关单位积极做好贯彻执行新标准的准备工作。向广大员工、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宣传,组织学习,认真贯彻执行新标准。
第二十七条技术组织措施(简称技措)必须密切配合生产,围绕提高产品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增加产量、扩大品种、降低金属消耗、节约能源、提高经济效益,改善环保与劳动条件,充分挖掘设备现有潜力,按主次缓急统筹安排技措工程项目,还必须结合长远规划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
第二十八条技措项目和经费由厂技质处主管。技措费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按规定开支。要专款专用,不得超支。按措费用的开支由财务处按计划负责监督执行。未经技质处安排的计划外项目,一律不许付款。
第二十九条技措计划是公司资金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技措计划列入厂年度计划。完成技措计划是考核各单位全面完成计划的一个方面。
第三十条技措编制程序:各车间于每度九月十五日前向技质处报送下一年技措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工艺方案、增加设备型号及数量,投资予算,经济效果等。技术处在九月底初审完毕报技术付厂长办公会议审核的项目上报公司。待批准后正式下达技措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一条技措项目的设计、施工,分别由技术付厂长和行政付厂长负责领导,技质处组织实施。一般项目由各车间自行设计、施工。重大项目由厂组织有关部门会同进行。或抽席子调有关人员成立专门机构负责设计、施工工作。
第三十二条技措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提供竣工资料,交技质处和有关单位,由技术付厂长组织技术质处、设备处、行政处和有关单位参加验收。对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制度进行鉴定。对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制度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项目,由有关单位负责返工完善后,再重新验收,直至完全符合要求为止。
第三十三条技措项目验收投产后,三个月内技质处的使用单位应收集有关数据,总结经济效果,写出技措项目的总结报告报分管厂长和公司。
第三十四条为调动全厂员工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技术革命,达到改进技术工艺、设备,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凡对产品技术质量管理制度、设备、生产工艺等有较大改进,解决本厂的生产关键,对提高产品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增加产量、降低金属消耗、节约能源、改善环保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做出成绩的,都属于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
第三十六条厂部以总师室为龙头,定期研究生产关键,公布课题,审议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技术付厂长、主任工程师负责领导建议的实施。
第三十七条各车间成立以车间主任为组长的“双革”小组,负责本车间提出的属于车间经费开支的“双革”项目。
车间技术组是车间“双革”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三十八条凡属于修旧利废或施工费用在800元以下的项目,由车间经费开支。项目的批准权属总师室。凡投资在5000元以内,可在厂经费中解决开支。5000元以上的按技措项目报公司审批。
第三十九条员工提出“双革”建议后,“双革”小组,“双革”办事机构应及时进行审查,作出结论,并通知建议人。
第四十条经审查认为有进行实验价值的“双革”建议,由车间“双革”小组批准的投资在800元以内的,列入车间“双革”计划,并组织实施。投资在800元以上的,由总师室研究决定,组织实施。
第四十一条“双革”建议必须经过试验和鉴定,成功后方能采用推广。
第四十二条无论是集体或个人提出的“双革”建议采用后均按本条例给予奖励。奖励采用荣誉奖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每项奖励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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