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性气体报警器报警点的设置
仪器信息网 · 2011-04-14 17:08 · 39073 次点击
可燃性气体报警器报警点的设置,目前,各种气体燃料如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城市煤气广泛地应用在家庭、工业场所,在的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业生产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伴随着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少量的燃气泄漏在空气中形成较低的浓度,不会引起着火、爆炸事故,没有太大的危害。但是,如果缺乏监控,气体泄漏量较大或慢慢地积累,就会引起空气中有较高浓度的可燃性气体,一旦达到一定的程度,遇明火就会产生着火爆炸的危险,这个程度通常被称作气体的爆炸下限(LEL),不同的可燃性气体具有不同的爆炸下限值,例如对于甲烷(天然气)它的爆炸下限浓度为空气中的含量5%,也就是说空气中甲烷含量低于5%,不会因为明火、火花而引起着火爆炸事故,一旦达到或超过5%,这样的气氛遇到明火或火化就会产生着火爆炸事故。
为了防止事故的发生,质量可靠、调试良好的气体监测报警系统确实能为家庭和工业现场燃气使用的安全发挥重要的作用。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质量的好坏、是否能够有效的预防可燃气体泄漏而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气体浓度报警点的调整是一个关键指标。通常,可燃气体报警器报警点设置为被检测可燃气体爆炸下限的1%--25%范围内。例如对于甲烷(天然气),它的爆炸下限为5%,即LEL=5%=50000ppm,相应天然气报警器的报警点范围应在1%LEL–25%LEL之间,即0.05%(500ppm)--1.25%(12500ppm),如3000ppm;若想增大安全系数,也可设定为1000ppm(0.01%).但是,一味地追求高灵敏度而降低报警设定点将会导致报警器的抗干扰能力变差,无危险的微量泄漏及环境温湿度或气氛的变化均会导致报警器的误报警,从而降低了报警系统的准确性、可靠性,这也是设定报警点时必须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