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体系——业绩改进指南(8)
仪器信息网 · 2011-04-14 19:34 · 39134 次点击
8.2.1.5自我评价
组织应考虑建立和实施自我评价过程,并应依据组织的目标和各项活动的重要性来确定评价的范围和深度。组织可采用附录A给出的自我评价方法,也可以采用现有的国家质量奖准则或其它适宜的方法作为组织的自我评价方法。采用附录A给出的自我评价方法具有下述一些优点:
简单易懂;
易于使用;
所使用的管理资源最少;
为提高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业绩提供输入。
附录A描述的自我评价方法注重确定实施本标准所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效率和有效性的等级。附录A并不是提供一种现有模式竞争的自我评价方法。自我评价方法不应作为内部或外部质量审核的替代方法。使用附录A描述的方法可以对组织的业绩和其质量管理体系的面熟水平作出总体评价,也可为识别组织中需要改进的区域提供输入并有助于确定优先顺序。
8.2.2过程的测量和监控
组织应确定并实施评价过程式业绩的测量方法。组织还应考虑如何结合产品的实现过程进行测量以及测量在过程管理中的作用。过程业绩的测量可包括:
准确性;
及时性;
可信性;
过程式和人员对特定内部和外部要求的反应时间;
与时间或生产数量有关的测量频次;
员工的有效性和效率;
技术的应用;
费用的降低。
8.2.3产品的测量和监控
组织应确定并详细说明其产品的测量要求(包括接司长准则)。组织应对产品的测量进行策划并加以实施,以验证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组织在选择测量产品的方法时,应考虑下述内容:
1)与产品(包括供方提供的产品)规定要求的符合性;
2)按过程进行的顺序确定各测量点的位置;
3)在各测量点要测量的特性、所使用的文件和接收准则;
4)所需的设备和工具;
5)顾客对产品和选定特性所设置的见评或验证点;
6)要求由法律和法规机构见证或由其进行的检验或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