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全面质量管理理论的矛盾
仪器信息网 · 2011-04-14 18:28 · 41118 次点击
不能把德明和克罗斯比的全面质量管理理论混为一谈。先弄清二者的区别,再定出适于本公司的质量管理方案。
在九十年代的全球经济战中,企业界认识到如今的顾客不会凑合接受“不错”的产品。他们因此投入巨额资金和大量时间,用于学习质量知识、培训员工的全面质量管理技能。在此过程中,企业往往彻底地改变了自己的运作方式。
说来奇怪,有两个互相矛盾的质量管理流派:克罗斯比(PhilipB.Crosby)派和已故的德明(W.EdwardsDeming)派。二者有相似之处,但本质相异、互不相容。
它们都强调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性;对于错误,重在预防而不是纠正;提高质量可以降低成本。也一致同意:质量主要是管理人员的责任;恰当管理员工比投资技术更重要。德明的质量管理哲学归纳为十四条;克罗斯比也提出了十四步质量改进方案。
克罗斯比的14步质量改进方案:
1.最高管理层必须明确对质量的态度。
2.务必由部门经理组成团队,监督质量改进。
3.必须针对各个质量环节定出适当的衡量办法,以利于找出改进余地。
4.至关重要的一点是,确定改善哪些方面收益最高。
5.必须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
6.问题应在主管一级解决,或者上交给管理层。
7.应当成立质量缺陷特别委员会。
8.各管理层都必须接受培训,做到在实施质量方案过程中各司己责。
9.设立零缺陷日,提醒员工公司采用了新的绩效标准。
10.人人必须给自己和所在小组设定改进目标。
1l.应当鼓励员工向答理层反映妨碍他们做到无缺陷的任何问题。
12.必须对达到目标并且工作态度优异者予以公开的、非物质的奖励。
13.专职质管人员和质量改进团队的负责人应定期碰面,切磋经验,讨论问题,交流看法。
14.为强调质量改进永无止境,整个方案(1一13步)务必重复操作。
德明学说的14点概要:
1.设立坚定不移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