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QC/IPQC/OQC检验方法
仪器信息网 · 2011-04-14 19:14 · 48946 次点击
一、原材料检验(IQC)
1原进厂检验包括三个方面:
①库检:原材料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等是否符合实际,一般由仓管人员完成。
②质检:检验原材料物理,化学等特性是否符合相应原材料检验规定,一般采用抽检方式。
③试检:取小批量试样进行生产,检查生产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1来料不合格的处理:
①标识:在外包装上标明“不合格”,堆置于“不合格区”或挂上“不合格”标识牌等。
②处置:退货或调货或其他特采。
③纠正措施:对供应商提供相关要求或建议防止批量不合格的再次出现。
2紧急放行:因生产急需,在检验报告出来前需采用的物资,为紧急放行。需留样检验,并对所放行物资进行特殊标识并记录,以便需要时进行追踪。
3特采:
①从非合格供应商中采购物资——加强检验。
②检验不合格而采用的物资——挑选或修复后使用。
4应特别关注不合格品所造成的损失:
①投入阶段发现,损失成本为1元。
②生产阶段发现,损失成本为10元。
③在客户手中发现,损失成本为100元。
二、过程检验(IPQC)
1IPQC的检验范围包括:
①产品:半成品、成品的质量。
②人员:操作员工艺执行质量,设备操作技能差。
③设备:设备运行状态,负荷程度。
④工艺、技术:工艺是否合理,技术是否符合产品特性要求。
⑤环境:环境是否适宜产品生产需要。
2工序产品检验:对产品的检验,检验方式有较大差异和灵活性,可依据生产实际情况和产品特性,检验方式更灵活。
质检员全检:适用于关键工序转序时,多品种小批量,有致命缺陷项目的工序产品。工作量较大,合格的即准许转序或入库,不合格则责成操作员工立即返工或返维。
质检员抽检:适用于工序产品在一般工序转序时,大批量,单件价值低,无致命缺陷的工序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