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0年特大伤亡事故论我国实施OHSMS的重要性

  仪器信息网 ·  2011-04-15 19:51  ·  34425 次点击
目前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各类事故频繁发生,重特大事故持续不断,损失惨重,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产和生活,阻碍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应当看到,我国经济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同时伴随着政府转变职能,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以及人们文化素质的提高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加强,现有的安全生产法规已经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安全生产体制变革也明显滞后于经济体制的变革,从最近几年的事故统计资料,特别是2000年所发生的各类重特大事故情况来看,我国又一次事故高峰正在形成。
1特大伤亡事故统计分析
通过查阅公开披露的信息及统计资料,对2000年全国发生的特大伤亡事故(一次10人以上)进行了统计,特大爆炸事故12起,死亡266人;特大建筑物坍塌、火灾事故9起,死亡497人;特大矿井瓦斯爆炸、透水事故52起,死亡1101人;特大交通事故36起,死亡753人;共计109起,死亡2617人。平均每起死亡24人,平均每天死于特大事故中的人数达7人之多。
1.1事故主要特点
(1)特大事故频频发生,伤亡严重。3月至4月间发生23起事故,死亡446人;6、7两月21起,538人死亡且以瓦斯爆炸、交通事故居多,有时一日两起,如6月30日重庆市与广东省某地都发生烟花爆炸事故;3月8日四川省峨眉山和宜宾同时发生瓦斯爆炸;6月22日发生空难,同时四川省又发生沉船事故;7月7日发生两起翻车事故,这一切说明了我国特大事故的发生频率居高不下。
(2)乡镇、私营、个体企业是事故多发之地。如江西省某个体烟花爆竹厂、私营花炮厂,广东省某高级烟花厂等。这些私营、外资、合资企业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略安全生产,已成为火灾事故高发之地。
(3)违法违规开采所引发的事故明显增多。矿井特大事故占全年特大事故总数的47.7%,死亡人数占42.1%,是特大事故的主要发生地。这也说明一些厂矿企业设备、工艺落后,只讲生产效益,不讲安全系数,防范措施不力,漠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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