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与工会职能
仪器信息网 · 2011-04-15 19:52 · 31029 次点击
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体系(OHSAS18001)是全面规范、改进企业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保障企业员工的职业健康与生命安全,保障企业的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能改善与政府、员工、社区的公共关系,提高企业声誉;提供持续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机制。杜绝事故等,成为目前国际社会普遍采用的职业健康与安全认证标准。
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对企业在环境、卫生、健康、安全管理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体系中较大程度地体现了工会的职责和作用,客观反映了工会的日常工作和职能的具体内容,民主管理工作在体系中得到多种形式的体现和反映。
一、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中工会职能的初步体现
(一)工会职责的明确
1、在《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手册》中明确规定工会有协助和督促行政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护的各项规定;可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竞赛;可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同时负责对协商交流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工会组织在这个体系结构中的地位很明确。
2、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控制”要素相对应的程序文件中还明确了工会的监督职能:即“对公司管理承诺展开的改善目标及达成计划所涉及的活动的监督”。
3、在“饮食卫生管理程序”和“员工健康保护管理程序”文件中明确了工会女工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即负责保障女职工权益的监督,使工会工作渗透到企业各领域。
(二)职工权利的明确
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其核心内容是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的管理,而这部分内容恰恰与员工有着最直接的关系。
1、在体系职责要素中规定员工代表有“参与危害意思辨识、风险评价;参与目标管理方案的制订;参与安全方面的协商与交流;收集安全方面合理的建议”的权利。
2、在“员工健康管理程序文件”中强调了“实行员工代表监督的原则”。
3、在“协商与交流管理程序”文件中,明确规定了企业内部协商和交流的内容,赋予工会、员工代表“负责协商与交流的监督工作”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