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企业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劳动安全卫生三方协调机制亟待建立(7)
仪器信息网 · 2011-04-15 21:09 · 56383 次点击
据《化工安全与环境》报道:
国际上处理劳动全卫生问题的通行方式是“三方制”模式。市场经济国家和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都由政府、雇主组织(行会)、雇员组织(工会)三方代表共同协商处理有关事务。“三方制”是协调劳动关系的成功方法,其中雇主和雇员是利益关系双方,政府是公平执法和监督管理的“裁判员”,这样容易达到协调各方利益,形成共识,共同合作的目的。
现在,我国已经批准了《三方协商促进履行国际劳动标准公约》(第144号国际劳工公约),我国《工会法》也对建立“三方协商机制”做了规定,劳动、卫生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正在积极推动实行中。因此,在劳动安全卫生领域也应该尽快建立起“三方协商机制”,协调处理重大问题,通力合作,作好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保护好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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