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欧盟RoHS指令要有章法控制有害物不花冤枉钱

  仪器信息网 ·  2011-04-15 23:24  ·  43721 次点击
2006年(1月18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6项“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方法标准”正式实施。半年之后的7月1日,欧盟针对电子行业发布的RoHS环保法令也即将生效。如何有效控制电子电气产品中的有害化学物质,成为出口企业越来越感到紧迫的话题。由于对有关法规不清楚,不少企业老板有病乱投医,“只要能买个放心,花点钱也没关系”。对此,业内专家提醒企业,不要被一些错误观点所误导,花了冤枉钱。
莱茵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化学部云大陆博士对记者说:现在企业对RoHS的很多误解和被误导的观点需要得到纠正,不然不利于中国企业的发展和生存。欧盟的RoHS不需要检测报告和认证,只需要自我申明,自我申明也仅仅是体现在自由出货,不需要写什么。当然在自己的网站或相关宣传平台上声明一下也可以。它不同于中国的传统观念,要有证书或报告,在这点上已经有很多中国企业被误导,花了冤枉钱。
云大陆告诫企业,如果只是为了要一份报告,那是毫无意义的,因为根本就不需要,欧盟官方没有要求;再少的付出也是浪费,是花冤枉钱。欧盟的RoHS指令也没有指定什么实验室,实际上企业自己的实验室等所有的实验室只要能保证产品无问题均可。现在要做的是尽快寻求有效途径保证产品满足欧盟的要求。
工厂如何才能保证产品符合RoHS要求呢?云大陆给出一些解决方案:在产品设计阶段,控制有毒物质,详细了解原材料质量及其可能的危害性,进行分类并造册存档。工艺过程产生污染越少越好,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工艺设计,使每一道工序都不产生或避免产生危害性物质,或考虑好危害性物质的处理方法和措施。在产品生产阶段,有两种办法,一是事后处理,采用检验手段,在发现污染后采取措施。这种方法由于反复检测,根据结果进行改进,成本较高,但对工人技术要求较低,是个可用的“笨办法”;二是事前管理,通过设计和重新设计的办法,在产品的设计阶段就预先取消或改变有可能产生危害性副产品的工艺和制造方法。这种方法需要大量启动资金进行前期试验,开始会投入较大的人力和物力成本,但一旦完成,就可以从本质上杜绝污染,并且可以降低长期的检测成本,一劳永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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