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日企业须提前应对植检证书新规
仪器信息网 · 2011-05-30 10:00 · 39526 次点击
5月4日,日本发布通报称,日本农林水产省于2010年11月4日发布G/SPS/N/JPN/266号通报拟修订植物保护法实施令,该修正案已于今年3月7日通过,将在半年的宽限期后于今年9月7日生效,但在出口国栽培地进行检查的规定将在修正案生效一年后,即2012年3月7日生效。
在出口国栽培地进行检查的规定和出口国需实施的新增植物检疫措施生效后,出口国应当根据修订后的实施令的相关规定,在植物检疫证书上增加该通报补充说明中规定的声明。
为规避贸易风险,提前应对日本植检证书新规,检验检疫部门在密切关注日本规定新进展的前提下,提醒输日企业:
要及早了解和研究此次日本针对植物检疫证书的新增声明的具体内容、要求以及声明的证明材料等;
比照新增声明的内容,核对自己企业生产、出口日本的植物或植物产品,进行查漏补缺,尽早进行相关验证,以避免因此壁垒带来的耽误出口、进关问题;
加强行业内以及相关协会中的沟通,相互协作、配合,积极研究对策;
碰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与检验检疫部门联系、反映,以便组织力量进行研究、应对,尽可能的避免大范围的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