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发布聚碳酸酯婴儿奶瓶双酚A(BPA)禁令
仪器信息网 · 2011-05-30 09:49 · 53888 次点击
近日,马来西亚卫生部宣布,将对聚碳酸酯婴儿奶瓶中的双酚A(BPA)颁布禁令。
马来西亚于3月2日举行了内阁会议,并在会议上达成了该项协议。马来西亚卫生部发现,当聚碳酸酯婴儿奶瓶的温度从25°上升到80°时,其瓶身中迁移出来的BPA含量会增加7倍。该禁令将于2012年3月1日生效。公告内容如下表格所示:
物质范围要求生效日期双酚A(BPA)聚碳酸酯婴儿奶瓶禁止2012年3月1日据悉,加拿大和美国(包括芝加哥、康涅狄格州、缅因州、马里兰州、马萨诸塞州、明尼苏达州、纽约、佛蒙特州、华盛顿DC、华盛顿和威斯康星洲)的一些辖区都已禁止使用BPA。欧盟也于近日表示禁止在聚碳酸酯婴儿奶瓶中使用BPA(Directive2011/8/EU),同时对食品接触塑料中的BPA迁移限量做了规定,为0.6mg/kg。